5月3日上午,龙岗公安分局召开打击“ 套路贷 ”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据了解,今年以来,龙岗公安分局接连打掉3个“ 套路贷 ”犯罪团伙,涉案金额过亿。除了本报日前曾披露过的“ 垒高债务 ”型“ 套路贷 ”案件,犯罪分子这次又玩出了新花样。

  承诺“零首付”购车 贷款成功后却失联

  今年2月,受害者曾某到龙岗公安分局报案称,自己想购买一台奥迪A4L,听信了横岗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0首付 ”购车宣传,与该公司签订了购车协议,并在该公司帮助下到贷款公司贷款两笔,但还有8万多余元该贷款公司没有放款。

  然而,当曾某自行补齐尾款联系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提车时,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办公地点却已更换,公司联系人也已失联。接报后,龙岗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展开侦查工作。

  犯罪团伙成员均是老乡 共同诈骗套路深

  经调查,警方发现贷款公司与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幕后老板系同一人,拥有一个涉及贷款买车套取贷款利息和违约金的犯罪团伙,团伙成员均为潮汕老乡。

  记者从龙岗警方了解到,该团伙主要通过开设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以“ 零首付 ”、“ 包贷款 ”、“ 包上牌 ”等虚假宣传诱骗受害人前来贷款买车,协助受害人与“ 同伙 ” 贷款公司签订空白合同进行贷款,并以多种理由不放齐车辆的尾款,且扣除部分贷款作为利息,导致受害人无法提车,进而产生违约金。

▲抓捕嫌疑人▲抓捕嫌疑人

  如若受骗人支付完违约利息并自行凑齐全部车款成功提车,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又会以 GPS 异常或 3 次抵押等借口强行将车拖走,再迫使受害人缴纳各种罚款,才将车归还。

  警方提醒:“ 零首付 ” 购车涉嫌违法

  4月25日,龙岗公安分局出动120余名警力开展收网行动,分别在龙岗、罗湖、宝安、龙华等地成功抓获以方某、林某、彭某等人为首的“ 套路贷 ”犯罪团伙嫌疑人共61名,捣毁犯罪窝点7个,已核查受骗人40余名,累计被骗金额过亿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抓捕嫌疑人▲抓捕嫌疑人

  针对“ 零首付 ”车贷套路案件,龙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李警官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颁布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汽车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这就意味着,国家不允许零首付购车。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轻易“ 零首付 ”宣传,如需贷款,应到正规途经通过正规手续办理。

  深圳晚报见习记者 高灵灵 实习生 屈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