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粉底类产品》团体标准专家评审会在深圳召开。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标准化法》,其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

  为了响应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满足消费者对粉底类产品的高质量要求,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粉底类产品消费市场和谐氛围,引导行业向更高质量良好有序健康发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和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的联合指导下,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牵头制定《粉底类产品》团体标准。本次团体标准由以下20个单位共同起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州透真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艾圣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科丽思(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美驰化妆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容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天祥粤澳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优力胜邦质量检测(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团体标准的亮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填补产品执行标准空白:目前行业没有统一的产品执行标准,生产的产品质量优劣不一。

  2、对标欧盟等国际标准:参考以欧盟为主的法规,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制定标准,促进国内粉底类产品的品质升级,推动行业发展。

  3、 帮助消费者远离身边看不见的危害,正确引导消费:从消费者角度出发,纳入目前未有相关标准要求但高风险的指标;采用比较试验+团体标准的工作模式,帮助消费者远离身边看不见的危害。

  本次会议专家评审组由5位专家组成,分别来自五家单位:水中银(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摩尔环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会上,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编制组关于《粉底类产品》团体标准制定的背景和意义、编制过程、主要内容指标及制定依据等方面的汇报,通过质询、查看等方式逐条审定标准内容,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细致和充分的讨论,专家组一致通过《粉底类产品》团体标准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