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8 日,深圳市税务局召开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题新闻通报会,并就深圳市税务局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修改后的个税法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今年 10 月 1 日起,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 5000 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税。

  为了及时将改革 “ 大礼包 ” 精准送达每个纳税人手里,深圳市税务局制定了 6 大类 45 项的任务分工表,与个税改革相关的政策、征管、技术、纳税服务等各个部门都参与其中,各司其职。目前,深圳市税务局 12366 纳税咨询热线增加了专门的个税改革咨询专线,各税务办税服务厅还设置了个税改革咨询岗,详细解答纳税人的疑问。

  基本减除费用调高、税率表优化 10 月 1 日起执行

  8 月 31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个人所得税法。按照个税法修订决定的内容,此次税法落地将采取 “ 一次修法、两步实施 ” 的方式,第一阶段为新税法政策实施的过渡期,将在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提高基本减除费用、优化税率表;第二阶段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税法内容。

  据悉,纳税人在 2018 年 10 月 1 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 2018 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基本减除费用将统一按照 5000 元 / 月执行,并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

  深圳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减税效果来看,比如纳税人取得 8000 元的工资收入,若扣除所缴纳的 1500 元 “ 三险一金 ” 后,纳税人所适用税率从税改前的 10% 降为 3%,缴纳税额从 195 元降为 45 元,降幅达 76.9%;若取得 2 万元的工资收入,扣除 2200 元的三险一金后,纳税人适用税率从 25% 降为 20%,缴纳税额从税改前的 2570 元下降为 1150 元,降幅达 55.3%,而随着新税制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等内容的执行,纳税人的税负还将进一步减轻。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为及时、准确享受税改红利,应清晰掌握过渡期政策的实施时点,对于 2018 年 10 月 1 日(含)后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经营业主第四季度取得的经营所得,即可适用调整后的基本减除费用,并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专项附加费用扣除明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首次提出综合所得概念是此次改革的重大突破。据介绍,新个税法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4 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按年计税,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在此基础上,依托预扣预缴、汇算清缴等自然人征管制度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一方面解决了原分类税制下个人收入不均衡、不同所得项目间税负水平有差异的问题;另一方面,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的 4 项所得,涵盖了绝大多数纳税人及其主要所得,更好地体现了量能负担的原则。

  此次个税改革还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领域,在现行税法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的基础上,额外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6 项专项附加扣除,将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合理性。根据税法授权,国务院下一步将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将进行两次升级

  据悉,新个税法增加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安排。此次改革税务机关将按照一定得编码规则,对在我国工作、生活、取得所得等各类需要在我国履行纳税义务的自然人,编制并赋予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此举不仅实现自然人涉税信息按人归集,个人账户将汇集来自全国各地的收入、扣除、优惠等各类信息,更为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补退税时准确计算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各项政策提供基础,实实在在地保障纳税人权益。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税法及时、准确落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已陆续在全国各地税务机关上线运行,目前深圳纳税人已全部使用该系统进行个税申报。同时,为配合做好税改落地前的信息系统保障工作,该局已提前在 7 月初就发布系统切换公告,并在 7、8、9 三月分批逐步停用原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个税扣缴申报功能,截至 9 月申报期结束,深圳市扣缴义务人已全部使用该系统。深圳市税务局介绍,为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数量掌握系统操作方式,普及过渡期政策内容,近期该局更是加大了宣传辅导力度,已开展了超过 200 场次的培训讲座,覆盖超过 4 万户企业。

  深圳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新扣缴系统对自然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唯一性要求较高,扣缴义务人在进行扣缴申报时,系统将就自然人身份信息进行校验。因此,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做好名下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维护,对校验不通过的及时修正,并将已离职人员信息置为无效。同时,该系统将在 2018 年 10 月 1 日和 2019 年 1 月 1 日进行两次系统升级,扣缴义务人也应及时升级系统,避免影响正常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及时将改革 “ 大礼包 ” 精准送达每个纳税人手里,深圳市税务局制定了 6 大类 45 项的任务分工表,与税改相关的政策、征管、技术、纳税服务等各个部门都参与其中,各司其职。目前深圳市税务局 12366 纳税咨询热线增加了专门的个税改革咨询专线,各税务办税服务厅设置了个税改革咨询岗,详细解答纳税人的疑问。

  ▲深圳市税务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