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放过道,没充电也自燃?9月5日,南山警方妥善处置一起电动车电池自燃事件,该事件未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自燃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南山警方提醒,要注意电动车充电、使用和维修问题,别让电动车变成“夺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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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16时许,后海村某出租屋过道内,一辆电动车的电池发生自燃。后海警务室社区队长接报后,连同防火队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通过合力救援,及时扑灭了火势。随后,防火队民警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勘查取证。经查,自燃电动车的车主已回老家休假,房子及车辆委托他人看管,电动车电池是在未充电情况下发生自燃(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现场无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目前,派出所已将事主、房东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

  警方提醒市民注意,夏天不要在太阳底下充电,骑行后等电池温度降下来再充电;充电时间最好不要太长,千万不要超过12个小时;应当定期到维修点检查,定期更换电池,不同品牌充电器不混合使用,一定要到正规店铺购买。如果遇到电瓶车着火,千万不要着急,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灭火。

  (记者 罗典 通讯员 龙威 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