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黄磊 通讯员 宋杨
8月4日20时许,坪山熊女士报警称,在一商场遗失一部价值8000元的手机,接报后坪山民警立即来到商场调查取证,并迅速锁定了拾获手机的女子。但该女子矢口否认,最终在民警的劝说下,女子归还了手机,民警不对其进行处罚。
8月4日20时许,市民熊女士来到坪山分局龙田派出所龙田警务室求助,称其1小时前在辖区内一商场购物时,不慎遗失名牌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目前拨打该手机显示已经关机,请求民警帮助。值班民警刘鉴湖了解情况后立即与王女士一同来到事发商场,经与商场保卫室协调后,调取了事发当时的现场监控录像。
监控中显示一名穿着白上衣,花裙子的中年女子捡到了王女士掉落在地的手机后,并没有交给商场工作人员,而是放回了自己包中,随后走出了商场。刘鉴湖随后又回到警务室调取了商场附近的视频监控录像,经过近2个小时的视频追踪,终于找到了捡到手机中年女子的住处。
当刘鉴湖上门询问时,开门的正是视频中的女子,一开始该女子矢口否认自己捡到手机。刘鉴湖以过往发生的案例对其进行教育,如果拒不归还,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占刑事犯罪,要面对法律的制裁。
在刘鉴湖的教育下,该女子承认了一时贪图利益,捡到手机后想占为己有的错误行为,随即拿出捡到的手机交给民警。经与失主查证确认后,将丢失的手机完璧归赵。由于捡到手机女子的行为不属于盗窃,同时认错态度良好,刘鉴湖也教育她不要因小失大,触犯了法律。
8月5日下午,失主熊女士带着感激的心情来到龙田警务室,将一面写着“办案神速、当代包公,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的锦旗交到民警手中,感谢民警为其找回遗失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