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历史节点,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窗口的深圳重磅推出“房改新政”,受到各方瞩目。

图为记者航拍的市区楼盘。深圳商报记者 薛云麾 摄图为记者航拍的市区楼盘。深圳商报记者 薛云麾 摄

  此次“房改新政”亮点颇多。譬如确立了保障房供应占比六成,提出了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市区政府、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等八大供应渠道。同时提出开展城际合作,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推动建立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机制,结合轨道交通和产业布局,在临深片区开发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此外,在住房金融方面,提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市民租购住房提供长期稳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住房金融产品和服务等等。

  新政中的这些具体措施,都是针对新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新问题而提出,极具现实意义,改革成果丰硕。深圳“房改新政”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让每一位市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其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实现住有所居,这是深圳市率先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具体行动。

  不少观察者将深圳此次推出的房改新政称之为“二次房改”。20年前,也就是1998年,同样是在火红的6月,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住宅建设工作会议召开。随后,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它的颁布,正式开启了以“取消福利分房,实现居民住宅货币化、私有化”为核心的住房制度改革。在新中国延续了近半个世纪的福利分房制度终结,“市场化”成为了住房建设的主题词。这一被称为“98房改”的重大经济举措,深刻影响着中国楼市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社会的走向。

  但回过头来审视这么多年来的市场化探索,人们蓦然发现,当年为了拉动内需而被全力推向市场的房地产,出现了重市场、轻保障的情况,一些投机行为更不断吹大着房价泡沫,危及国计民生。在这种情况下,决策层确立了“房住不炒”的方略,各地也纷纷出台了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促使过热的楼市逐步回归理性。而与一些单一的政策相比,深圳此次推出的“房改新政”一大特点是“系统性”,提出了“八大供给主体、六类保障渠道、三类(四种)住房、三类补贴”的总体解决方案,旗帜鲜明地突出“保障”,将保障性住房的占比提升至60%。同时,新政谋划的是面向2035年,也就是未来18年的住房发展战略目标,这样的时间跨度前所未有,其政策指向无疑是给与住房相关的各有关方面一个明确、稳定的预期——这也是为什么有人将其称之为“二次房改”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