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晚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10 月 10 日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 “ 回乡证 ”)实现内地换发、补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从即日起执行该政策。

  据了解,在深的港澳居民在内地期间换发、遗失损毁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可就近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无需再返回港澳地区办理。

  在深的港澳居民可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sz.gov.cn/)或关注 “ 深圳公安 ” 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后,再前往受理大厅办理。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申请、提交材料、缴纳办证费用、自愿选择证件邮寄服务,一次性完成所有申办手续,办证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据悉,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如果本人因患病无法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可以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和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申请。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