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起,深圳以宝安、龙华为首个试点,推行电单车“备案制”,图为交警暂扣未备案车辆。自今年4月起,深圳以宝安、龙华为首个试点,推行电单车“备案制”,图为交警暂扣未备案车辆。

  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 文/图

  为赶时间,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自行车连闯两个红灯,最终倒在了正常行驶的汽车车轮下……近日,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难题再度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究竟怎样才能骑得安全?怎样才能管理好城市里的电动自行车?记者开展了多方走访调查。

  电单车闯红灯

  成了家常便饭

  正午时分,正是外卖送餐的高峰期。在深圳一个十字路口,随着信号灯由红转绿,一辆蓝色的士车加油起步。然而,就在它刚刚开出去两米远后,车前就有一辆外卖车闯红灯冲了过去!伴随着刺耳的急刹车声和司机的叫骂声,外卖小哥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这是11月30日,记者在福田cocopark路口亲眼目睹的一幕,这也是发生在深圳大街小巷里的交通缩影。

  “送一单就有一单的钱。一般来说,我同一时间能接3-4单,高峰期5-6单都有可能。每一单时间限制在30-50分钟不等。但有时候一个红灯就要等2分钟,再加上店家出餐时间不一样,送餐时间总是十分紧张。”一位活跃在景田的外卖小哥说。

  送餐员是电单车的主要用户之一。对外卖小哥来说,送餐时间是关乎收入的重要保障。为此,“多拉快跑”似乎成了外卖行业的“潜规则”。

  “跑的单多,挣得就多,大家都这样。相比之下,那些慢慢开、不抢道、不闯红灯的,就比别人送得慢,挣得就少。而且红灯闯得多了,感觉也没啥危险的。”一名外卖小哥说。

  危险离我们很远?根据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涉摩电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近4成。以2019年为例,涉摩电事故死亡人数为94人,占全年交通事故总亡人数的35.61%。

  行人:看见电单车就害怕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非机动车不允许上机动车道行驶。在今年以来交警查处的37.3万宗电单车违法里,“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占了28.5万宗,占比高达76.4%,稳居第一。

  在管理层的角度,让人、电单车、机动车“各行其道”是降低涉摩电事故的工作方向。然而目前,深圳非机动车道的建设仍不完善,尤其是在小街小巷、城中村等地方道路,人车混行现象严重,电单车蹭伤、撞伤行人的事故频发。

  12月1日12时许,记者来到深圳特区报大厦北侧的新闻路上,发现这里除去路边的宜停车位占了一条车道,东西方向仅各有一条车道通行。而在两边的人行道上,靠路边的区域已经摆满了共享单车,仅能容下2人并肩行走。此时是送餐的高峰期,不少骑着电单车的外卖小哥穿插在人流和车流中,拧着油门见缝插针,还常常伴有逆行、走机动车道的情况发生。

  郑先生是深圳报业集团的老员工了,他告诉记者:“新闻路这里每天中午都是人车混行,路边的餐饮店有将近20家,走两步就能看到一家,也导致外卖电单车非常多。每到饭点出门都很揪心——走路怕被电单车撞,开车又怕撞到电单车!出门好难啊!”

  吕小姐在华强北开了间电子维修店,她表示:“在这‘电子一条街’上,不仅外卖电单车多,还有很多快递电单车。骑手们倒是不走机动车道了,但是没有相应的非机动车道,就跟我们行人抢路。走在街上心惊胆战地——不仅要时刻盯着迎面而来的电单车,还要注意走直线,否则不知道啥时候,就被后面突然窜出来的电单车蹭到了。”

  没路走,让行人和外卖小哥都犯了难!30岁的外卖员王先生也很无奈:“我们也知道不能上机动车道,但是没办法,没有专门的自行车道。午餐时,行人也多,人行道上根本骑不动,误了时间不仅扣我们送餐费,有时候还要被客户抱怨投诉,我们也很难啊!”

  记者走访发现,在南山科技园、福田梅林、罗湖东门等地方,人车混行情况更是严重。

  也正因如此,非机动车道的建设每年都会在深圳两会上被提上日程。市政协委员姜华建议:在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或电动自行车出行需求较大的路段尽快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创造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的出行需求,确保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管理政策平稳实施。

  龙华宝安试行

  电单车备案

  道路的硬件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在先行示范的深圳,电单车的管理模式也要先试先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年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人、车、路等交通要素也增长迅猛。由于便捷灵活的特点,截至2020年7月,深圳全市电动二轮车保有量已超350万辆。然而深圳90%的通行道路缺少非机动车道,市场销售的电动二轮车95%以上超标,使得电动二轮车呈摩托化、散漫化发展趋势。

  为此,自今年4月起,深圳以宝安、龙华为首个试点,推行电单车“备案制”,用一张绑定个人身份的铁牌,把电单车和车主有效管起来。

  然而,电单车上了牌,然后能否像管理机动车一样,管理电单车?今年11月起,交警部门首次对电动车开展非现场抓拍和远程执法,首日即抓拍电动车违法123宗。这标志着,备案车牌正在渐渐成为电动车管理的有力抓手。

  非机动车

  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有待完善

  在法律法规方面,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已经于2019年11月正式实施,其中对电单车酒驾、闯红灯等有了相关规定,但细节却仍不完善。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劲松律师表示,对于涉非机动车事故中常见的的“人性化”执法,王劲松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考虑到交通事故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等弱势群体造成伤害,交警在判定责任时,往往会对机动车驾驶员判定部分责任。现如今,“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存在明显过错的,交警将依据‘谁犯错,谁担责’原则,该怎么认定就怎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