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很多深圳家长不仅关心儿女的脱单问题,又开始揣摩如何将家产安稳地留给子女:想要立遗嘱,又担心子女过早知道遗嘱内容,埋怨自己一碗水端不平;想要立遗嘱,又担心遗嘱自行保管容易丢失……近日,深圳公证处创新推出遗嘱证、遗嘱保管服务及遗嘱执行的综合公证法律服务,有效解决了深圳家长们的这些疑虑。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根据民法典最新解释可知,公证遗嘱被取消了优先性,但是公证处相较于其他法律机构在公信力、办证经验、程序规范及遗嘱保管等方面均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公证遗嘱仍然具备最高证据效力。

  前不久,黎某夫妇来到深圳公证处,向公证员说出了自己的烦心事。他们想要订立遗嘱,将名下共同所有的两套深圳市内房产,分别指定由女儿、儿子单独继承,不作为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两套房产位置不同,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黎某夫妇担心遗嘱内容被家人知晓,从而引发家庭矛盾,同时也考虑到自己记忆衰退、保管不善等不稳定因素,希望深圳公证处能够为其提供解决方案。

  在深圳公证处公证员专业指导下,黎某夫妇决定用遗嘱证及遗嘱保管的方式,按照自己真实意愿,自主安排“身后事”。深圳公证处对黎某夫妇签署遗嘱的全过程连同他们最想说的话、最想交待的事,以及签署遗嘱的过程都进行了录音录像,并刻制光盘密封保管。

  当天,黎某夫妇并没有领取写明分配方案的遗嘱公证书,而是把遗嘱原件保管在深圳公证处,并领取了深圳公证处签发的遗嘱证,作为遗嘱保管的凭证。黎某夫妇手里握着遗嘱证,感觉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据深圳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遗嘱证与遗嘱公证书相比,遗嘱证尺寸虽小,却意义重大,内页载有立遗嘱人基本信息,不涉及遗嘱具体内容,能够有效保护个人隐私。深圳公证处对于保管的遗嘱建立了统一的遗嘱保管簿和专属保密柜,并在中国公证协会综合信息平台登记备查。

  如果立遗嘱人去世后,遗嘱受益人或遗嘱指定人员,可以查询、领取公证遗嘱,并可以根据需要,在接受立遗嘱人的委托后,成为遗嘱执行人,召集全体继承人到公证处,由公证员当场宣读遗嘱内容,播放遗嘱视频。身在异地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深圳公证处“远程通”系统同步观看。

  此外,继承人继承遗产时,还可以共同委托深圳公证处作为遗产管理人。不但可以委托公证机构代为处置遗产,并对售房款申请公证提存再行分配,还可以向深圳公证处免费申请代办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等继承公证延伸服务,省时、省力又省心。

  遗嘱证依靠的是公证机构的公信力,以专业、规范的公证法律服务为老百姓的财富传承平稳过渡保驾护航。深圳公证处推出的此项人性化服务,相信在预防家庭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