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伟良

  在本次深圳两会上,市政协委员针对共享单车押金难退还、乱停放等问题开出了药方。15位市政协委员联名建议,通过注册登记上牌措施,对共享单车进行唯一法定身份管理,明确和强化运营平台企业对网租单车运营的法定监管责任。

  问题一:充值容易退费难 建议:即用即付即押即退

  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时,一般需要下载相应的手机App软件进行注册,并支付数额不等的押金,注册成功后方可使用。但来自市消委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7年1月到11月止,受理了过万宗关于“共享单车”的投诉,约99%为押金难退的问题。

  随着“共享单车”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押金、余额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资金池”。对于押金的流向和监管,至关重要。市政协委员王鸿利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信息公开,把押金和利息交易及使用明细像上市公司财报一样公之于众;第二步利益共享,也就是利息全部用于公益事业。

  市政协委员俞善敖建议,在深圳投放车辆的运营企业必须在本市开立押金监管专户,公示押金收取、退还等信息;对于充值金应当视同押金管理。作为备选的方案,鼓励运营企业采取即用即付、即押即退的模式。

  问题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 建议:设固定停放场所

  在深圳街头随处可见共享单车,共享单车的投放需求已远远超过使用需要,导致严重泛滥而造成拥堵,一些市民在使用完毕后,任意停放、扔弃在道路中间、盲道、绿化带、消防通道以及私人场所等不适合停放的地点。

  市政协委员聂竹青建议, 政府应该尽快出台共享单车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并制定相关规定,在制度上对共享单车进行管理。同时要划分区域作为共享单车的免费停车场所,如在公交车、地铁和居民区周围,作为共享单车专区专用的固定停放场所。既要禁止共享单车停放在专属区域之外,也要禁止其他车辆或者其他物品占用共享单车停放区。共享单车企业应该组织专门的线下运营团队进行车辆维保、规范停放工作。施行谁家的单车谁家负责,当日必须归位。如果发现没有及时归位,政府要对共享单车平台进行问责和处罚。

  市政协委员俞善敖建议,共享单车的有序停放还应当因地制宜、以灵活方便为原则来设置。例如,对于人流量大的热点区域,如交通枢纽站点、居民小区等应当尽量设置指定停车区域;对于特定时段人流量大的区域,如会展中心、公园、节假日景点等应当考虑备用或临时停车点。

  建议:通过上牌管理对单车进行动态监测

  针对共享单车存在的诸多问题,李毅等15名市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对全市网租单车施行登记上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建议通过注册登记上牌措施,对网租单车进行唯一法定身份管理,明确和强化运营平台企业对网租单车运营的法定监管责任。李毅认为,有了这个抓手,政府可以通过全市总量控制和实际运营车辆动态监测,来开展企业信誉及服务水平考核,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车辆现场停放秩序管理,做好网租单车停放点的日常管理和违法骑行、违规停放的执法清理。同时,共享单车上牌管理也方便建立用户及市民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投诉和处置突发情况,对企业服务实施日常监管。

  李毅建议市交警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深圳市内投放的网租单车施行注册登记管理,未经注册登记的网租单车不得投放使用,严格落实网租单车投放总量调控政策。李毅在提案中介绍,具体操作可先确定登记上牌网租单车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如,每辆车均需购买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车辆需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等。其次,确定深圳市网租单车投放总量上限。责成各运营平台公司提供实际租赁服务运营动态数据及历史数据,研究分析深圳全市网租单车投放总量上限。接着,有关部门可研究制定深圳市网租单车实际投放量配额方案。例如,初始上牌数量可基于当前各运营平台公司一年的动态监测数据,评估各公司实际服务能力数据加权计算后确定。然后,明确运营平台企业对登记上牌后的网租单车负有法定监管责任。

  李毅表示,企业须为解决车辆逆行占道、乱停乱放等扰乱城市交通安全问题负起相应责任,超过注册定额的车辆限期由企业自行收回。同时,要完善对各运营平台公司运营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建立用户及市民投诉处理制度,约束市民文明用车,协助企业对恶意损坏、丢弃、私自侵占网租单车的行为进行追责。李毅还建议协调城管部门对未登记上牌的失管状态网租单车,依规予以清收处理,恢复城市整洁和交通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