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相聚饮酒欢,酒后代驾保平安。但是找代驾也得按规操作,否则发生纠纷后会导致更大矛盾及严重后果。近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宗因代驾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成功获判,被告人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6年6月底的一天深夜,被害人杨先生与三名同事在红桂大厦附近某饭馆小聚饮酒,为避免酒驾,杨先生临时决定找代驾司机。走出饭馆门口时,恰逢一群男子正在招揽代驾生意,为图方便,杨先生从中随意拉了一名男子宁某某,让其代为驾驶自己的雷克萨斯小轿车送大家回家。宁某某按照杨先生的吩咐先送了同事回家,凌晨1时30分左右将杨先生送回了小区停车场。停好车后,杨先生才问代驾费多少,宁某某回答说300元。杨先生认为代驾费太贵,没给钱就走了。宁某某觉得自己白辛苦一场,越想越生气,便捡起附近的一块石头将车子前前后后划了个大花脸,又用石头在车子上砸了两三下,方觉解气。

  当日早上9时许,杨先生酒醒,下楼一看车全变样了,立刻报警。车子被送往雷克萨斯汽车有限公司维修,经检查,该车的右侧前门、右侧后门、右后叶子板、行李箱盖等多处被划花、砸凹,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8000元。

  2017年4月下旬,被告人宁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其家属积极联系被害人并作出了相应赔偿,杨先生最终对宁某某表示了谅解。

  据检察官审查核实,在本案中,宁某某起初的代驾行为均遵章守纪、尽职尽责,但因其并非通过正规平台去承接代驾业务,而是与老乡一起在酒楼门前自行招徕生意,定价也是随机的,所以当其开出的代驾费被质疑不合理并被拒付后,宁某某一时无法想到利用正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怒之下选择了砸车泄愤。

  近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宗因代驾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成功获判,被告人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汽车代驾正式成为一项新职业,给灵活就业人士增加了就业机会。安全意识高的消费者在使用代驾服务前,都会选择正规汽车租赁公司或陪驾公司,而这些公司在提供代驾服务前,也会向消费者提供一份代驾合同,并将代驾员的驾驶证、该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给消费者核实。若该公司未提供相关资料,消费者有权主动要求其提供代驾协议,明确代驾的车辆情况(包括车险情况)、出发地、目的地、计费等内容,尤其需要注意发生事故等方面的相关责任,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