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购买三门岛度假村物业的消费者投诉,称开发商未依法履行合同导致收益损失。

  据了解,1997 年,深圳市海明珠投资有限公司购得惠州三门岛使用面积为 50 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限为 50 年。之后,海明珠公司在三门岛投资修路,建设度假村与别墅等项目。深圳消费者洪先生从海明珠公司购买了一套酒店公寓,2007 年双方签署一份代理出租协议。协议明确,海明珠公司代理出租洪先生在三门岛的物业,公司每年支付洪先生租金 6 万元,协议有效期为 2 年。2014 年,双方又续签了补充协议额,约定代理出租时间延长到 2019 年,每年的租金不变。记者看到这份协议中明确,租金收取时间推迟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届时 2009 年至 2015 年所欠租金一并收取,之后则每三个月收取一次。“ 但是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收到 2009 年到 2015 年的租金。”

  和洪先生一样,不少购买了三门岛物业的消费者也遇到了问题。他们提供的资料显示,三门岛度假村物业包括公寓客房和别墅,其中一期酒店公寓已经于 2006 年交楼入伙,但是二期酒店公寓和别墅 2007 年销售至今一直未按照合同交房。消费者陈先生告诉记者 :“ 售出的物业交楼时间拖延十年,至今基本处于烂尾状态。开发商既不能交楼,即使业主采取法律途径也没有办法拿回全款。” 陈先生、黄先生联合一部分业主,多次上门寻找开发商,要求按照合同尽早交楼,并且赔偿业主损失。

  4 月 19 日,海明珠公司相关负责人在三门岛和业主面对面沟通。该公司一周姓经理表示,目前企业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再加上土地管理部门以环保问题要求停工,二期酒店公寓和别墅建设处于停工状态,但是公司正在积极寻求合作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