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马超) 即日起,深圳交警要开始查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了。5月10日,深圳交警在全市推广“珍爱生命、从头做起”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活动,过渡期结束后,深圳交警将于16日起正式开罚。

  行动中,深圳交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作为对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管理条件和查处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裁量情节。

  据介绍,驾驶快递、外卖送餐等特殊行业已备案登记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深圳交警将取消相应电动自行车行业备案登记。按照相关规定,未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按照冲禁令处2000元罚款,并可暂扣车辆。“驾驶快递、外卖送餐等特殊行业已备案登记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警部门将取消相应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深圳市交警局禁摩限电办民警陈赟表示,快递、外卖送餐等特殊行业员工,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因违反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企业一个月累计达3人次以上的,公安交警部门一律向社会公布该企业信息,并责令加强员工交通安全教育。

  深圳交警表示,市民可以对即时配送行业员工驾驶电动车冲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不穿着工衣等交通违法进行举报监督,通过交警举报中心审核通过的,每1宗奖励50元人民币,每人每月封顶奖励500元人民币。同时,相应即时配送企业也将对每1宗交警审核通过的交通违法举报,奖励举报人价值50元的代金券或免费餐券,每人每月封顶奖励价值500元的券或免费餐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