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董玉含) 昨日,市交委官方发布消息称,6月8日开始,将对宝安、龙岗和龙华3个区第二批“宜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共1988个泊位。

  据悉,2018年宝安、龙岗和龙华3个行政区计划实施收费管理的“宜停车”泊位约1.5万个。其中,纳入第二批收费管理的泊位共有1988个,主要包括宝安区的福永、石岩等街道21条路段1118个泊位;龙岗区的龙岗、龙城、罗岗街道13条路段860个泊位;龙华区的龙华街道1条路段10个泊位。除已公示的街道路段外,其余“宜停车”泊位暂不实施收费管理,其纳入收费管理的时间将另行通告。

  根据《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动车驶入路边临时停车泊位10分钟内,应当启动缴费程序。对于暂未实施收费的“宜停车”泊位在缴费操作时会出现“该泊位正在调试中,可免费停放”的提示语,车辆可以免费停放;对于已实施收费管理的“宜停车”泊位,停放在泊位内未启动缴费程序的车辆及停放在泊位外的车辆,将视为违规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