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娟是宝安区某工厂的老员工,在这里已经工作了十多年。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好好地上着班,却被社保局列为了“死亡人员”,而这并不是什么操作失误,而是有男子带着一应俱全的材料,来到社保局对潘某娟做了“死亡”证明,之后取走了她社保账户内11万余元。这名男子不是别人,正是潘某娟的丈夫梁某。

  老员工被移到了死亡人员库

  年近50的潘某娟在宝安区某工厂里已经上班十多年,每月到手的工资不足2000元。对她来说,社保是不可或缺的保障。

  2016年12月,该工厂工作人员交员工社保金时,发现员工潘某娟的名字从参保人员名单里消失了,打电话询问当地社保局后,才知道潘某娟已被移到了死亡人员库。

  为了问清楚详情,潘某娟来到了社保局。对方告诉她,移入死亡人员库并不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而是一个月前,有一名男子携带证明材料对潘某娟的“死亡”作了证明。证明材料里除了有潘某娟本人的身份证外,还有盖了公章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书》和《遗体火化证明》。审核通过后,该名男子取走了潘某娟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共11万余元。通过档案,社保局查到该男子的名字叫梁某。

  丈夫将妻子孩子赶出家门

  编造谎话否认来过社保局

  原来,梁某是潘某娟的丈夫。两人结婚后,生育了4个孩子,但双方感情不好。2016年6月,梁某因琐事把潘某娟和孩子赶出了家门。离开家时,潘某娟忘记带走自己的身份证,社保账户出事前,她没有和丈夫生活在一起。

  针对潘某娟反映的家庭情况,社保局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诈骗保险金的刑事案件,立即电话联系梁某,告知他骗取社会保险金的法律责任,并劝导他退回冒领的社会保险金。但是,梁某一口否认来过社保局。

  2017年1月,社保局向深圳警方报案。3个月后,梁某在自家的房子附近被警察抓获。落网后的梁某依然坚称没去社保局办过业务,并辩解称自己遗失过身份证,有人冒充他到社保局办了手续并签了名字。警方调查后,并没有查询到梁某的身份证补办记录。

  之后,警方到社保局调取手续办理当天的监控录像,可惜监控录像保存有期限,那天的录像已删除。但社保局向警方提供了一份证据,是当时办手续的工作人员核验过的那名对潘某娟作“死亡”证明的男子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信息。经过比对,警方发现这张身份证与社保局核验过的那张身份证,从身份证号到有效期限各种信息完全一致。

  伪造材料注销妻子社保账户

  因诈骗罪获刑5年

  经查,梁某提交的共8份证明材料里除了潘某娟的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以及梁某的银行账户信息是真的,其余材料均属伪造。而梁某提交的潘某娟的身份证,正是她当时没带走的那张身份证。在后来的审判过程中,梁某承认他到村里办理了潘某娟的《户口注销证明》。

  2017年12月,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梁某犯诈骗罪成立,他的诈骗金额已超10万元,综合考虑犯罪金额和认罪态度,对他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梁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2018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目前,潘某娟的社保账户已恢复正常,她损失的养老金也得到了社保局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