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姜飞)大批量购买无中文标识的洋酒、红酒、奶粉、巧克力等商品,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消费,而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再利用商家害怕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心理,对商家进行敲诈。9月7日,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打掉一个以“职业索偿人”为主的敲诈勒索黑恶团伙,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6人已被提起公诉。

  2018年2月20日,事主章某报案称,去年10月她在罗湖区一酒楼上班时,一名顾客先后两次委托其代买广东某地生产的自制海马酒,并到店取货,刷卡支付货款,两次买酒货款合计17280元。不久后,该顾客联系章某称酒是假冒伪劣产品,并发送一张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举报的图片,向酒楼负责人索赔10万元,并称给钱就取消举报,否则就利用举报的方式让酒楼不能再正常经营。章某不堪其扰,遂向警方报案。

  罗湖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经调查,专案组发现李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核实到2016至2017年间,李某、刘某良等人在全市各区(新区)以打假之名向相关部门举报的记录有上百宗。办案民警当即联合市场稽查部门工作人员梳理相关材料,筛查出涉嫌敲诈勒索的线索数十宗,并由此锁定一个长期盘踞在深圳多个区域,以“职业索偿”方式结伙作案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经过半个月的缜密侦查取证,专案组基本掌握了该团伙进行敲诈勒索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于2月28日果断进行收网,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兄弟二人以及刘某国、黄某岗、石某昭、刘某良。

  在李某所居住的出租屋内,专案组现场查获大量无中文标示的洋酒、红酒、奶粉、巧克力等商品。据李某供述,这些商品均是从深圳各区(新区)的烟酒商行、酒楼、超市购得,购买这些商品不是为了自己消费,目的是购买后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再利用商家害怕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心理,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一旦勒索成功,他们便会以无法提供证据材料为名撤销投诉。李某还交代,为方便后期勒索所获财物的分配和处理,防止因作案太多而记忆错误,李某等人还用白色贴条标明当时作案时参与的人员和当时所勒索的商户的地点和名称。目前,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