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陈龙辉) 国庆长假期间,一施工单位擅自挖损路灯电缆,造成北环、侨香、白石、龙珠等片区44台路灯箱变停电,经市灯光中心抢修技术人员连夜进行排查和抢修才恢复亮灯。日前,市城管局发布通报,对该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这是《深圳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今年8 月1日起实施以来,第一宗违反该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案例,施工单位将面临高额罚款。

  10月3日16时26分,市城管局灯光中心“三遥”监控系统监测到沙河变电站F48路灯专线故障,总开关跳闸,造成北环、侨香、白石、龙珠等片区44台路灯箱变停电。

  市灯光中心抢修技术人员立即前往故障现场进行排查和抢修。经初步检查核实,造成故障的原因为深圳市众工装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安托山进行消防栓建设及改造施工,施工过程中擅自挖损市灯光中心管辖路灯10KV电缆,导致沙河变电站F48路灯专线跳闸。

  经灯光中心抢修人员紧急抢修,及时采取隔断返供电等措施,当天19时前已恢复38台路灯箱变供电,其余路灯箱经过通宵抢修,终于在次日晚正常亮灯。

  据了解,这是《深圳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今年8月1日起实施以来,第一宗违反该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案例。新办法加大了对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处罚力度,办法规定: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责令单位或者个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对单位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执法队已对事项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