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园报道:记者9日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深圳拟对特困人员实行新的补贴标准,其中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1650元,高于全省确定的最低标准。

  据介绍,特困人员根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半失能)和全护理(失能)三类。其中,在公办公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实行免费供养,不同时享受补贴。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在社会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执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护理费标准,即:全自理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620元;半自理(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1650元。

  根据相关政策,特困人员范围很窄,需同时具备“深圳户籍”、“三类”人群及“三无”条件,多为失能或半失能老人。为妥善照顾这部分最困难的人群,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作用,深圳计划将其集中供养于养老院等福利机构,有助于到2020年,全省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的目标。

  此外,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深圳探索实施一项新的社会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为失能老人体面养老提供保障。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支付床位费和护理劳务费,其他费用如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费等需视基金承受能力水平纳入。在支付标准上,根据缴费年限、护理等级和护理方式的不同,待遇支付标准不同。按照计划,明年底有关部门拟将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文件报市政府审议,并向省、国家备案,力争于2020年组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