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周伟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该局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约谈制度(试行)》,主要对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和深投幼教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约见谈话,约谈形式将由市教育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主持约谈,被约谈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约谈要求和落实整改情况书面上报。

  据介绍,根据规定,凡是出现安全管理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高,履行职责不好的;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未及时彻底整改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被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被上级领导或上级检查督查组提出约谈的;对校园事故救援不及时或隐瞒、迟报、漏报安全事故,或事故处理不落实等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约谈。

  约谈形式将由市教育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主持约谈,由局、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约谈程序主要采取约谈前,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约谈时,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位;约谈后,被约谈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约谈要求和落实整改情况书面上报。

  深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被约谈对象接受可能作出限期整改的书面承诺、作出书面检查、向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年终教育评估依情况扣分、取消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先进的评比资格的5项之一处理建议。另外,对一学期内连续两次进行约谈的,将约谈情况告知各区(新区)政府安委办,对一学期内连续三次以上进行约谈的,将约谈情况告知各区(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分管教育的政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