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深圳交警共查处涉酒驾驶35宗,其中酒后驾驶20宗、醉酒驾驶15宗。

  但是吧

  即使是提前预告了

  此次“快闪”酒驾查处行动

  还是有人抵不住酒精的诱惑

  几杯酒下肚,就把“安全”二字抛诸脑后

  乃至于后面会发生什么事

  自己可能都无法预测……

  醉驾?严查严处

  2019年5月3日1时6分许,深圳交警在松岗街道松瑞路执行夜间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的驾驶员刘某有危险驾驶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2mg/100ml,后其血检结果为102.56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现场视频>>>

  恰逢节假日

  亲朋好友欢聚会餐多

  对酒当歌,把酒言欢

  可若是饮酒过后

  还敢拿起车钥匙驾驶车辆

  那么这个假期的美好

  可能就会因此提前结束了

  据刘某所述

  刘某于5月2日晚与两个朋友在松岗一家大排档吃砂锅粥,期间喝了一些啤酒,直至5月3日凌晨1时许,三人准备离开。不料,刘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松瑞路时被交警查获。

  不听蜀黍言,吃亏在眼前

  喝了酒以后还敢开车?

  不管是何缘由,蜀黍决不放过!

  值得注意的是

  刘某的女友何某并未驾驶车辆

  最终也被交警蜀黍一并带回查处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在后续调查中

  办案民警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发现,该车为何某(刘某的女朋友)所有,何某在明知刘某喝酒的情况下放任其驾驶该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现如今,刘某、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立案侦查。

  一人酒驾,两人涉罪

  请牢记:明知他人饮酒还借车

  必将成为危险驾驶共犯!

  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分为以下几种

  ▼

  一是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 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酒驾成本

  你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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