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交警在罗湖清水河三路开展整治行动,严查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当天 9 时 28 分许,正在执勤的民警在对来往的机动车交进行例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一辆粤 B 号牌的车辆,存在多次违法未处理的嫌疑。

  经核实,这辆粤 B 号牌车辆有 5 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除此之外交警将此车拦下后发现该车发现原本属于后排座位的车厢却堆满了木棍、电线等建筑货物。

  “ 该车司机不仅存在违法未处理,还涉嫌私自改装车厢内部违规载货。”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交警表示,多次违法未处理的机动车本就危险再对其加以非法改装,这样的车行车上路就像给道路安全埋了一颗雷,不仅违法,还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交警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后罚款 100 元,并依法扣留其机动车行驶证。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

  交警提醒市民,为了驾驶员、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司机行车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能非法改装车辆。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