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 和微信都是常用的社交软件,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带来了便捷,然而却有不法分子利用聊天软件漏洞进行犯罪。这不,深圳大学生小宇就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儿,他被人从 QQ 钱包上分次转走了 14924 元。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犯罪嫌疑人阿文有期徒刑一年。

  2018 年 5 月,深圳大学生小宇在手机银行查看自己的生活费时,发现卡上的余额数值不对,起初他怀疑 App 出现了问题,于是在电脑上登入银行官网进行核实,发现有人在 QQ 上以 QQ 钱包转账形式将自己银行卡里的钱分多次转入其他账号。经过统计,自 2017 年 3 月份起,小宇的银行账号每月都会往尾号 371 的 QQ 号转入 50 到 500 元不等的金额,总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

  对于还是学生的小宇来说,这可是一大笔钱,他赶紧选择报案。深圳警方很快锁定了与小宇同在一个学校的嫌疑人阿文,经查实,阿文名下有常用号码为 465 结尾的 QQ 账号,和小号以 371 结尾的 QQ 账号,两个账号都是阿文以实名购买的手机注册的,并且该手机号是尾号为 371 账号的密保手机,可用于重置该账号的密码。同时,在登陆 371 的 QQ 号后,可以查看到此账号对阿文名下的 465 账号进行转账的记录。

  在确认了阿文的犯罪事实后,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此案移送南山区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由于此案涉及的物证较多,办理检察官经过多次详尽的审查最终确认涉案证据的真实性以及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认为被告人阿文无视国家法律,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 14924 元,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一审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阿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两千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小宇人民币 14924 元。

  办案检察官表示,社交软件一般都可以绑定上银行卡实现支付的功能,建议市民一定要像保护银行卡密码一样保护好社交账号的登录密码。如果有账号不再使用,一定要定期登陆查验或是联系软件运营商进行账号的注销,不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实习生 周兴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