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的网购时代,“ 刷单 ” 作为一个电商衍生词,相信大家都听说过。网店卖家花钱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填写虚假好评,提高网店排名、销量及产品好评,以此吸引顾客。现实中 “ 刷单 ” 骗局屡见不鲜,经常有家庭主妇、学生等群体被 “ 坐家赚钱 ”、兼职 “ 刷客 ” 招聘等广告,骗得伤痕累累。在深圳却发生了这样一个 “ 刷单 ” 骗局,有 “ 刷客 ” 在网上假扮女学生兼职,多次诈骗 “ 刷单 ” 中介和淘宝店主。

  今年 3 月,“ 刷单 ” 中介在网络上寻找兼职 “ 刷客 ”,与一名微信名 “ 挽回 ” 的人联系上。中介让其提供个人信息等资料,很快 “ 挽回 ” 发来了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中介一核对是名女学生。看来都是 “ 道上 ” 的老手,那就更好说。中介将她的信息提供给商家,商家给 “ 挽回 ” 转了一些钱、并派单让其去刷。没想到,这个 “ 刷客 ” 领钱后消失了,商家愤而找中介赔偿。

  还有商家直接联系上 “ 挽回 ”。4 月 7 日,淘宝商家验过 “ 挽回 ” 提供的身份后,指定她在淘宝店铺刷一张儿童床。“ 刷客 ” 把儿童床加入购物车之后,商家将两千多元支付货款打到 “ 挽回 ” 提供的银行卡中。没想到的是,“ 刷客 ” 收到钱后,直接将儿童床订单取消,商家再也联系不上她了。经核实,这个 “ 刷客 ” 靠着类似方式诈骗了近万元。

  直到 “ 挽回 ” 被警方抓获,大家才发现哪是什么女学生,而是一名叫陈某的无业男子,他所谓的女学生的身份证、银行卡等都是网上买来的。搜查中发现,他还持有其他女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银行卡等。

  据陈某供认,他从网络上购买了配套的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号和电话卡等,然后假装成一个女学生,和各淘宝商家、中介等对接,以兼职 “ 刷客 ” 为由骗取商家的钱财,而一旦收到钱后就把商家等拉黑。今年 7 月,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陈某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近日,法院一审已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网购时代给大家提供了便利,大家更应诚实守信,共同维护这一清朗的市场秩序。“ 刷单 ” 本身就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还危害了市场秩序,更容易成为滋生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土壤。对商家而言,怎么做到公平竞争、物美价廉、服务贴心,才是王道。对普通民众而言,任何人也不应成为帮凶甚至直接参与。同时希望 “ 刷单 ”、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都将依法严处。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