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

  2019年8月某晚凌晨,四川籍男子郑某身穿滴滴代驾的服装在福田购物公园味塔酒吧门口提供代驾服务。凌晨两点,一位小轿车车主请他代驾开往罗湖,结束服务后郑某便搭车返回福田,这本是很稀松平常的一桩代驾交易,车主不料自己却是请了个假代驾,丢了个真手机。

  郑某称,上车后客人询问是否有充电宝,他便把随身携带的装有充电宝的包放在车子中控,车主并未单独拿走充电宝,而是将手机连接上充电宝并放在包上,代驾结束后将车主手机带走。

  办案民警在抓捕郑某时,在其住处发现郑某并不只这一位车主的手机,还有多部来路不明的手机。郑某声称这些手机是地铁口、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捡的”,天上真会掉这么多手机吗?据郑某交代,其并不是滴滴注册的代驾司机,只是穿着滴滴代驾的服装在酒店门口揽客,将苹果手机拿去手机店卖时,由于店主称手机无法解锁,只能以500元现金回收郑某的苹果手机,他觉得不划算才没有立即交易。

  经查,郑某曾于2008年5月因盗窃汽车被深圳宝民派出所抓获,后被宝安人民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2016年2月出狱。

  目前,郑某已经被黄贝派出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