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 网红经济 ” 如火如荼,许多消费者出于对 “ 网红 ” 博主的信任,愿意购买他们销售或推荐的产品。但是这种销售模式,可能存在知假售假的问题。这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刚刚审理了一起 “ 时尚博主 ” 网上售卖假奢侈品案。

  4 月 21 日,南山法院对一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一审宣判。该案被告人程某雨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采用 “ 实体店 + 互联网 ” 的销售模式,销售明知是假冒 LV、GUCCI、CHANEL、Dior、BURBERRY、FENDI、VALENTINO 等品牌注册商标的服装,销售金额达 3559 万余元,数额巨大。南山法院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程某雨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700 万元。

▲现场缴获的假 LV 丝巾。▲现场缴获的假 LV 丝巾。

  据程某雨自述,她是一名 “ 时尚博主 ” 即 “ 网红 ”,在全国拥有 40 余万 “ 粉丝 ”。南山法院审理查明,2017 年 8 月份开始,王某海(另案处理)同程某雨将南山区工业六路兴某工业区某室作为仓库、南山区南油泰某服装批发城某栋某室作为门店、南山区南某工业区某室作为网络销售点,从中山、东莞等地定制假冒 LV、GUCCI、CHANEL、Dior、BURBERRY、FENDI、VALENTINO 品牌注册商标的服装对外销售。期间,王某海、程某雨先后招聘李某、周某、史某君、李某莎、李某翠等人从事销售工作。王某海、程某雨等人使用 “ 秦某进销存 ” 软件记录销售、库存情况及销售金额,同时作为销售员销售提成的统计。

▲现场缴获的假 FENDI 衣服。▲现场缴获的假 FENDI 衣服。

  2018 年 6 月 6 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民警接报后,对这三个地点进行检查,现场查扣服装一批。经深圳市商标协会及相关授权公司鉴别,这些现场查扣的服装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经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涉案缴获的服装进行鉴定,鉴定价值为人民币 6194 万余元。在这三个地点缴获的服装相同款式的商品,根据实际销售价格核算价值为人民币 607 万余元。

  2018 年 7 月 19 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向深圳市秦某科技有限公司调取 “ 秦某进销存 ”APP 软件服务器中相关电子数据。经查,2017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王某海、程某雨等人共销售假冒奢侈品牌服装 129557 件,销售金额为人民币 35596181 元。2018 年 11 月 2 日 15 时 30 分许,公安机关在杭州市江干区城某之星小区某栋某室将程某雨抓获归案。

  南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海、程某雨等人共销售假冒 LV、GUCCI、CHANEL、Dior、BURBERRY、FENDI、VALENTINO 品牌注册商标的服装 129557 件,销售金额人民币 3559 万余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程某雨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故作出以上判决。该判决尚未生效。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大国,而制假售假等行为也发展到了线上,并借助网络强大的联通作用迅速蔓延,制假售假数量及范围不断增大。本案就是一起利用 “ 实体店 + 互联网 ” 模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典型案例,被告人利用互联网销售的 “ 短、平、快 ” 优势销售 “A 货 ”,短短十个月,销售金额便达 3559 万余元,数额巨大,严重损害了商标权人的良好商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冲击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本案判决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通过罚金刑的充分运用,从经济上剥夺了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彰显了南山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通过此类案件的依法审理,有效震慑侵权犯罪分子,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公众树立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为辖区打造 “ 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先锋区 ” 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