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董玉含)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示了《2020年度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计划一览表》。根据公示内容,今年全市开挖道路将达到4373条。

  据了解,深圳近年来治水提质、市政管网改造、道路品质提升等工程较多,因工程往往分属不同业务主管部门,道路反复开挖现象较为频繁。为加强统筹,减少施工扰民,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自今年4月3日起实施。该《办法》明确深圳建设工程挖掘道路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年度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各类管线等工程建设需求和道路现状编制年度道路挖掘计划。

  本次道路挖掘计划编制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共收集到全市各工程建设单位报送挖掘道路工程项目4189个,涉及道路4699条。经统筹协调,纳入2020年度深圳市道路挖掘计划的工程项目共3763个,涉及道路4373条。

  深晚记者梳理《2020年度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计划一览表》发现,今年占道挖掘施工的项目有道路工程、轨道工程、水务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治安监控以及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工程。涉及的范围涵盖了福田、南山、罗湖、龙华、龙岗、宝安、坪山、光明、大鹏等区域。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道路挖掘计划统筹工作中,经资料审核、系统比对,发现426个工程项目存在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完成、施工地点或时间尚不明确、项目信息与申报内容不符等问题,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决定暂不纳入2020年度深圳市道路挖掘计划。

  此外,根据《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除应急工程外,占用挖掘道路行政许可应当符合道路挖掘年度计划。不在已公示的道路挖掘年度计划范围内、但确需新增的施工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已公示的占用挖掘路段开工前30日,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该局将对调整原因进行公示。

  占用挖掘道路的被许可人应严格执行交通疏解方案并按照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标准实施围蔽作业,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在主次干道占用挖掘的,应当避开交通繁忙期间进行;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时间进行施工,不得出现扰民现象。市民发现违法违规占用挖掘道路的,可拨打12328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