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吗?我在公交站被三个男的抢了公文包,里面有一台平板电脑和一部手机!”5 月 25 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天安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自己被抢劫。

  光天化日下竟然还有人抢劫?接报后,天安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查。然而,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却并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民警联系报警人,后者却称自己已回到住处。“ 那需要您亲自到派出所说明情况。” 民警告知报警人。对方爽快答应,随即挂断电话。不料,此后派出所值班前台多次拨打报警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民警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推断报警人应该是谎报警情。通过查看路面公共视频,民警发现报警人报案时间段路面一切正常,且报警人报案地点和自身所在地址,从时间线上来看完全不符合常理。很快,民警又查到,报警人张某报案时用的是假名,这也能说明张某报警所说不是事实。随意谎报警情,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当天下午,民警就前往张某的出租屋将其抓获。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张某今年 4 月被公司辞退,一直怀恨在心。事发当天,张某在住处喝酒时,越想越生气,便拨打 110 报警,用同事的名字谎报自己被抢劫。

  经审讯,张某对自己谎报警情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福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警方提醒市民:虚报警情严重浪费公安机关的时间和警力资源,更有可能使真正需要紧急帮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援。对故意报假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