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许娇蛟 通讯员 王曼青) 近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最多可领5940元。

  深晚记者了解到,从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2020年3月至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延至2021年6月。据悉,深圳的补贴标准为全省最高,此外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失业补助金申领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市社保局官网社保个人服务网页、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人社”或“深圳社保”、i深圳、社保自助终端等自助渠道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通过全市各社保服务窗口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