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梁农

  记者3月11日从龙岗检察院获悉,自2020年5月开始,吕某某、乜某某、朱某某三人通过交友软件发布虚假招嫖信息,待嫖客上当后,则以抓奸为名使用器械要挟嫖客“私了”进而实施抢劫,前后作案3起。据悉,日前,吕某某、乜某某、朱某某三人因抢劫罪均被法院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市民阿林遭遇“仙人跳”被抢劫1000元,当日,其选择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与他聊天的吕某某(女)、将其殴打的乜某某、朱某某三人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移送批捕后,龙岗检察院审查发现,自2020年5月开始,吕某某、乜某某、朱某某三人协商约定,由吕某某在网上通过交友软件虚假招嫖,嫖客到后则假意让对方洗澡,乘此通知乜某某、朱某某以抓奸为名,用刀要挟对方“私了”。

  其中,高大凶悍的乜某某始终担任惨戴绿帽而冲动暴力的第一男主角,常常开展拳脚刀术综合性表演,而朱某某则因势而变,看人下菜般在“劝架讲和微信收款的热心邻居”和“苦心劝导不识抬举非要我出手”的两个男配角中左右逢源,在两人精湛演技和通力的配合下,对方不仅被拍下裸照和身份证受到威胁,而且都要“付款赎人”。短短一周内,该团伙已经成功作案三起。

  2020年9月,龙岗检察院以抢劫罪将该案移送起诉,并对三名被告人量刑有期徒刑10年以上。2020年11月,三名被告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

  相关链接:首先,为什么是抢劫罪而不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抢劫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认为,本案中几起“仙人跳”事件看似是以威胁的方式进行私了,但实际中吕某某等三人获取财物的方式,却是当场用了刀具或直接施以暴力,并要求被害人当场微信转账,这两个“当场”导致了案件性质上发生改变,由敲诈勒索变成了当场抢劫。因此,经龙岗检察院审查,最终以抢劫罪移送起诉,最后,法院也以该罪名作出判决。

  其次,卖淫嫖娼仅是行为不检的私德行为和简单的行政处罚案件吗?

  色字头上一把刀。案中的阿林及其他两名受害者因为行为不检点,被敲诈勒索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甚至有社会公义得以伸张的快感。但卖淫嫖娼之所以被国家严厉打击,被群众深恶痛绝,不仅仅因为他们对道德的冲击和对行政法规的触犯,更重要的是这类行为往往掺杂着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诱发了大量的严重犯罪行为,是滋生犯罪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