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2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2019 年第二季度深圳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 89 天;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 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备受关注的茅洲河共和村(国考)断面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此外,第二季度全市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 374 宗,开出 2656.5 万元环境违法罚单。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89 天占比 97.8%

  公报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 19~110 之间。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 89 天,占总有效天数(91 天)的 97.8%,比上年同期上升 1.1 个百分点。

  从具体的空气污染物上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上年同期下降,一氧化碳平均浓度比上年同期上升,臭氧平均浓度与上年同期持平。

  全市降水 pH 平均值为 5.63,比上年同期上升 0.42,酸雨频率为 22.2%,比上年同期下降 7.4 个百分点,酸雨污染有所减轻。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高级工程师兰紫娟分析,今年第二季度,深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 15 微克 / 立方米,该数据为同期有监测数据以来最低。近年来,深圳深入实施 “ 深圳蓝 ” 可持续行动,重点抓好柴油货车污染整治,提升船舶排放控制水平,有利于大气环境质量提升。

  全市饮用水源水质 100% 达标

  在水环境方面,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 100%,与去年同期持平。枫木浪水库、径心水库和三洲田水库水质类别为Ⅰ类;深圳水库、铁岗水库、石岩水库、罗田水库、清林径水库、铜锣径水库和松子坑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为优。与上年同期相比,石岩水库水质类别由Ⅲ类变为Ⅱ类,水质有所改善;西丽水库水质类别由Ⅱ类变为Ⅲ类,水质有所下降;其他水库水质保持稳定。

  在主要河流方面,茅洲河共和村(国考)断面污染程度明显减轻,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 44.5%、47.2%,但水质仍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河口(国考)断面水质有所改善,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径肚(省考)断面水质保持为优,水质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观澜河企坪(省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龙岗河西湖村(省考)断面水质保持稳定,水质仍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坪山河上垟(省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与上年同期相比,盐田河水质有所改善,沙湾河、大沙河和王母河水质保持为Ⅳ类,福田河水质有所变差,皇岗河和凤塘河水质污染程度显著减轻,西乡河水质污染程度明显减轻,布吉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新洲河水质保持稳定。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责任编辑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