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红岭创投”发布了关于本金优先兑付方案投票表决的公告。一些出借人对此表示担忧,认为其实质就是“只兑付本金方案”。那么,这一方案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背后又有什么样的考虑呢?

  6月1日,深圳知名头部网贷平台“红岭创投”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本金优先兑付方案投票表决的公告。

  公告称,应广大出借人要求,发起了本金优先兑付方案的意见征集,经过近期的收集及整理,已经初步汇总了出借人的意见,计划于2020年6月1日在“深圳网贷机构退出网络投票系统”开启本金优先兑付方案的投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之后开始投票表决。

  本次投票规则为“2/3+双过半原则”,即参与表决的出借人代表的未偿还本金总颔不得低于网贷机构未偿还本金余颔的2/3,且表决事项必须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出借人超过(不含)二分之一通过,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表决时网贷机构未偿还本金余额超过(不含)二分之一方能通过。

  然而,这一公告的发布或多或少引发了一些出借人的担忧,认为“本金优先兑付方案”的实质就是“只兑付本金方案”,至于广大投资者的合同收益部分,很有可能是一种“奢望”。

  对此,从法律规定上看,出借人与借款人以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此时借款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旦借款人出现逾期、逃废债等违约行为,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第113条等规定,借款人应当赔偿出借人的损失,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费用。而且,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出借人对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向借款人单独或一并主张时,获利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但仍然要以还本付息为原则,获得合同项下的利息收益。只有在合同本身无效时,借款人才有权利主张仅返还借款本金,但这种情况少之又少,通常还要参照约定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因此,“红岭创投”的这一方案合乎法律规定,也合乎兑付业务的实际。由于网贷清退催收难度的不断增加,这种方案的出台目的旨在减轻资金集中兑付的压力,确保出借人优先拿回借款本金,稳定投资者情绪;待催收工作有了更多进展,再将借款人返还的利息部分兑付给出借人。换言之,这种方案只是对回款数额分了先后顺序,并没有对回款总额作任何扣减。即使方案执行遇到重大阻碍,出借人拿不回全部利息收益,但其仍有起诉并主张返还利息的权利,而不是被迫作一根“韭菜”说割就割。

  从2019年3月发布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第四十二条来看,监管层也认可了网贷机构在清退中采用的“先本金后收益原则”,即“应当优先兑付未偿还本金,在所有出借人的本金偿还后,再进行收益兑付”。

  从理由上看,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2020年1月发布的《关于<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就提到,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潜在信用风险不断攀升、借款人逃废债情况较为严重的现实环境下,网贷机构在退出过程中催收难度大、回款比例低的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善,为了尽可能保障绝大多数出借人的充值本金不受损失,鼓励网贷机构优先兑付出借人的充值本金余额(即累计充值减累计提现的充值本金余额)。出借人的充值本金余额兑付完毕后,网贷机构应根据资产清收、处置情况,积极兑付出借人的收益。优先兑付充值本金余额、后兑付收益仅说明兑付顺序问题且非强制要求,是按照“先本金后收益原则”在当前现实环境下鼓励的一种兑付顺序选择。另外,兑付顺序并不影响兑付范围,按照前述兑付顺序,充值本金余额兑付完毕后网贷机构仍需兑付出借人的收益。在实践中,网贷机构结合资产清收、处置情况,可选择前述兑付顺序,也可选择其他合适的兑付顺序(如优先兑付待还本金和可提现已实现收益,后兑付其他收益),但应符合“先本金后收益原则”,且均需经出借人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而在债权申报阶段(详见《退出指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尽管以出借人的未偿还本金(即待收本金余额)为基数确定出借人的债权数额,但是也不得损害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如重大事项表决权等)。

  当然,计划赶不上变化,“红岭创投”创始人周世平近日又透露消息,告知相关清退计划恐怕难以按期完成。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在中国发展十余年的P2P行业早已步履蹒跚,今年一季度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令其雪上加霜。根据此前发布的《红岭创投清盘兑付安排》,平台计划第一年(2019年)兑付20%;第二年(2020年)兑付35%;第三年(2021年)兑付45%。其在官网也通告说,已经于6月15日完成了第三十五次兑付,兑付金额为3000万元,此次兑付后已累计兑付19.86亿元,剩余待兑付164.36亿元。

  但实际上,“红岭创投”第一年就没有完成清退计划目标,2019年末,根据《致红岭创投全体出借人的一封信》显示,原定本年度20%兑付目标,只完成了9.3%。“红岭创投”对外表示,拖缓兑付进度主要是因为对公业务清收难,多个项目在走司法程序、耗时费力;而个人业务遭遇逃废债,新冠肺炎疫情无疑又加剧了清收难度。周世平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也说,其三年清退计划“比原来的预期稍微降低,到期资产处置任务将完成80%左右”。

  有调查机构统计发现,截至2019年末,全国P2P问题平台累计达到2923家,其中,42%的平台跑路,34%的平台提现困难,还有13%的平台已被立案调查。深圳某头部平台从业者也表示。“今年的疫情尤其是1月到3月,对P2P平台正常网贷业务退出也造成了影响,借款人可能失业导致收入受影响,从而影响还款能力。”

  至于平台转型,虽然整体工作有所推进,但也遇到了较大阻力。其中转型成功的平台为数不多,且多为业务合规程度高、股东实力强的大型网贷机构。

  例如,“信也科技”2019年上半年的机构资金占其资金来源的40%,而到了2019年四季度末,机构资金已经占到100%,基本去除P2P业务,还将自身的风控等技术对外输出。显然,这种转型工作不是任何平台都有能力去执行和落实的。

  而随着“亿钱贷”的清退,“红岭系”的网贷业务已经走上全面清退的道路。曾经的“网贷老大哥”“红岭创投”已经多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周世平也被限制了高消费,面对这种窘境,周世平恐怕比出借人还要焦虑。当然,最不着急的就是那些久拖不还的“老赖”了,他们此时看到本金优先兑付方案也不要高兴太早,毕竟,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来源:荔枝金融研究中心

  审核:刘屹龙

  编辑: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