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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职责划转的公告》(深残联发〔2020〕7号),自2020年度起,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时间是什么?

  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征收,当年征收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时间一般为8月至10月。

  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所属期为2019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方式及需要提供的信息资料是什么?

  为便于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深圳市税务局提供“免填单”模式,用人单位可以自行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也可以在各征管区局办税服务大厅自助申报区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办税服务大厅税务人员可以提供申报辅导服务。

  用人单位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电子税务局上如何办理申报缴费?

  第一步、登录系统:缴费人使用企业电子税务局账号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第二步、进入申报模块: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搜索框搜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进入或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进入。然后选择对应所属年份,2020年申报对应的所属期为2019年。

  第三步、确认应缴费信息:系统会自动弹出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确认的应缴纳的保障金相关信息,包括: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本期应补(退)费额,点击“确认并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第四步、确认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后,只需要填写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其余栏次的信息已经被导入且不可修改,用人单位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

  第五步、缴款:在自动跳转的申报结果查询页面里点击“缴款”,通过税库银三方协议或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缴款。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的所属期如何规定?

  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征收,当年征收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2020年征收2019年所属期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6、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填报?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1990年1月1日)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7、申报完成后可以选择哪几种缴款方式?

  对于签订了税库银三方协议的缴费人,可以选择税库银三方协议缴款账户(即缴税账户)进行缴款,同时我市电子税务局也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缴款。

  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款后开具何种缴款凭证?在哪里打印?

  缴纳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后,税务机关统一为缴费人提供“税收完税证明”作为缴款凭证。缴费人可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自主打印,也可在办税服务厅前台由工作人员打印。

  9、如果未在申报期限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否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是如何规定的?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向社会公示;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照每日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但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欠缴费数额。”

  温馨提示:

  如果对以上相关内容仍存在疑问,可咨询纳税服务热线。

  咨询热线:12366

  (审核:蔡婷燕)

  (编辑:金睿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