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郑健阳

  深圳控烟又创全国首例。

  5月12日,坪山区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卫健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局开展联合行动,专盯辖区学校50米内销售烟草(电子烟)的商家。在马峦街道和坪山街道检查的3家超市中,有2家被抓现行,并立案调查。这也是国内首次对中小学周边违法销售烟草立案。

  卷烟藏在抽屉里买

  百货店老板自称“从不卖烟!”

  5月12日,记者先后2次来到这家位于坪山区博明学校门口的城市驿站超市,在询问买烟后,都顺利购买到一包烟。

  12日上午,记者在城市驿站购买了方便面和饮料,此时,在收银台后方,整齐摆放着各类品牌的卷烟,在记者表示要买烟后,超市老板便毫无顾忌的把烟拿给记者。而在当天下午,当记者和便衣执法人员再次暗访时,放在收银台后方的卷烟已经被拿了下来。不过,当问到有没有烟的时候,超市老板娘从收银台下方的抽屉里,拿出一包烟,售价18元。

  这家城市驿站超市位于博明学校校门口,记者现场计算了下,从校门口走到超市,大约40步的距离,属于校园周边50米的范围。

  在确定证据后,市场监管部门便开始执法。在该超市中,执法人员发现数百包卷烟,而面对执法,超市老板表示,这些烟“从来不卖!”。

  “我们都不卖烟的,这些是以前留下来的。”超市老板表示道,然而,当记者询问老板是否确定今天没卖烟时,老板却选择不回答。此外,对于校园周边能否销售烟草,老板的态度也前后矛盾,一开始时,他表示“因为自己在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因此超市没有烟草专卖许可,卖不了烟”,但随后,他又说“不知道校园周边50米内不能卖烟”。

  除了博明学校门口的这家城市驿站超市,在行动中,位于坪山街道宝山技工学校门口附近的一家百货店也发现销售卷烟的行为。在现场,记者看到百货店里明目张胆的将卷烟放在柜台后销售。而在另一家位于培英学校附近的百货店内,执法人员则没有发现销售烟草的行为。

  中小学周边50米禁售烟

  违法将面临3万元罚款

  据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五十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而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

  此外,今年6月即将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可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执法行动中发现的2家在中小学50米内违法售烟的超市,均已立案,对于违法销售的烟草,也已扣留。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中小学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买烟,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去年7月坪山区检察院排查了辖区内20多家中小学(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中专学校)周边销售烟草制品的情况,共摸排了44家商铺,其中发现有26家涉嫌违规售烟。在摸排后,区检察院将情况通报给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履职。

  “去年10月底的时候,我们对这些店家的整改进行了检查,当时的情况是整改良好。”坪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申智勇介绍道,在今年,相关部门则通过“回头看”的形式,了解这些商家是否还存在相关违法情况。

  申智勇表示,在前期暗访中,执法部门发现,部分商家仍存在卖烟的情况,除了极少部分堂而皇之的公开卖烟外,更多的商家选择悄悄卖烟,将卷烟藏在抽屉里、桌子下,当有顾客询问买烟时候,才会拿出来。

  三成学生反映校园周边卖烟

  专家建议全面摸排整治

  去年,由深圳市控烟办、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发布的《深圳市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报告》显示,深圳校园周边烟草销售情况不容乐观,烟草销售缺乏监管,广告促销形式多样,也让未成年仍更易获得烟草制品。

  “我们应加强烟草制品销售场所的执法力度,全面清理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严格实施学校和少年宫等周边50米范围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的法规。”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肥胖与代谢病防控科主任、深圳市无烟城市项目技术官员熊静帆表示道。

  在具体工作上,她建议深圳要加强对零售户的普法宣传,提高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积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零售商店进行细致检查,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在深圳,89.2%的被调查学生听说过电子烟,远高于全国69.9%的水平,因此,在摸底传统烟草制品的同时,也要开展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行为专项治理,对中小学周边零售店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熊静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