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岗区的王先生在龙岗法律援助处的帮助下,最终获得2.7万元人民币赔偿金。

  据了解,去年11月份,王先生在某公司生产车间摔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停工2个月后被无故辞退,该公司拒绝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和补助金等。

  今年3月,王先生到龙岗法律援助处寻求法律援助,希望龙岗法援处能够帮其追讨因工伤停工期间工资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联系会见王先生,厘清案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引导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追讨住院期间的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申请。因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王先生的仲裁申请获得龙岗劳动仲裁机构的支持,并在仲裁庭的调解下达成协议,该公司向王先生支付2.7万元人民币赔偿金。

  龙岗法律援助处律师提醒大家,劳动者常因不谙法律导致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犯,与王先生类似的案件普遍存在于公司及工厂车间,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加强自身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责任编辑:成颖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