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7 日,据深圳海关消息,该关隶属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旅客入境大厅,查获一名旅客携带 183 支人体唾液样本。
当晚 9 点左右,海关关员在皇岗口岸旅客入境大厅挑查时,发现一名手提保温箱的旅客经过海关监管通道,关员将其拦停,在其手提保温箱内查获一批人体唾液样本。经清点,样本共计 183 支,其中大试管 3 支,小试管 180 支。该旅客自称这批样本是其亲戚的唾液样本,准备寄往北京做基因检测,具体检测项目不详。鉴于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依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海关对这批人体唾液样本作截留处理。
据了解,人体唾液属于人体分泌物类人体组织,属于必须实施卫生检疫监督管理的特殊物品。唾液中可能携带细菌、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存在传染病传播的风险。
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邮寄、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进境,应事先向海关部门申请审批。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者生物制品出入境的,不需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但出入境时应当向海关出示医院的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否则海关将实施截留、销毁或退运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对携带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罗敬雅、张帆 责任编辑 徐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