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董玉含 通讯员 许诺)3月6日至9日,深圳地铁联合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地铁公安组织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的票务稽查三方联合整治行动(下称整治行动),连续4天在线网内百余个车站展开票务稽查。
36个站点连续4天查逃票
据悉,由稽查员、站务人员、运管办队员、民警、义工组成的36个联合稽查组将连续4天于客流高峰时段,在1、2、3、5、7、9、11号线的36个车站开展联合行动,对尾随他人进站的人群或用优惠卡刷专用闸机出站人群进行稽查。3月6日的稽查行动覆盖了罗湖、世界之窗等客流大站。
据地铁票务稽查员毛端介绍,若乘客在一个自然年内被查实三次逃票行为,深圳地铁会将其逃票行为函告公共征信机构,录入其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最终将给该乘客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负面影响。据悉,整治行动将在地铁全线网车站全年持续开展,预计全年共稽查720站次。
尾随、冒用学生卡逃票较多
记者了解到,在2017年深圳地铁查处的乘客逃票案例中,尾随他人进出站逃票最为突出,其次则是冒用他人学生卡。被稽查的逃票人员需填记《违规逃票乘客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第28条规定:“无票、持无效车票、持伪造或者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及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由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按照应补票款的10倍加收票款”处理。
此外,伪造、变造优惠乘车证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运营单位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配合补款且态度蛮横的乘客,也将被移交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或地铁公安配合进行教育执法补款。
超时超程乘地铁需补票款
记者了解到,乘坐地铁时自入闸起,停留时间超出210分钟时,即为超时乘坐地铁。若乘客购买的车票票款不足以支付实际到达的车站,这种情况下出闸则属于超程乘坐地铁。超时的乘客应当按照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14元),但因运营单位原因造成超时乘车的除外。超程的乘客应当在出站前主动补足票款。
深圳地铁提醒市民乘客,切勿存侥幸心理,未主动补足票款便尾随他人出闸。否则,超时的乘客将按照本站普通车厢最高单程票价11倍补收票款,超程的乘客则需按照应补票款的5倍加收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