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入境大厅查获一宗旅客违规藏匿携带止咳水(含可待因)入境案件,查获藏匿于奶粉罐、饮料瓶、裤子口袋内的含可待因成分 “ 止咳水 ”4.5 千克。目前,案件已移送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7 月 11 日 23 时许,一名肩背黑色背包,手拎塑胶袋的男子从皇岗口岸入境大厅入境,海关关员见其形迹可疑,便要求其进入海关查验区接受检查。经查验,关员在该男性旅客所携带的塑料袋内发现 2 罐奶粉和 1 瓶乌龙茶,奶粉罐表面有明显开拆过的痕迹。关员随即进行进一步检查,发现在奶粉罐内、当事人外裤口袋内藏有原装止咳水 10 瓶(120ml/ 瓶),共 1.72 千克,查获伪装藏匿在乌龙茶饮料瓶及其他饮料盒内的止咳水 2.78 千克,共计 4.5 千克。

  据悉,长期服用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容易成瘾,且令人产生幻觉,过量滥用甚至可能导致死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的通知》,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和糖浆剂,俗称 “ 止咳水 ”)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走私含可待因止咳水属涉毒犯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提醒广大市民,如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须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海关审查后,方可携带入境。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韩宇 洪鹏 责任编辑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