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任建新 实习生 黄曦铭)开车的人都知道,迎面车辆一旦开了远光灯,自己就会被“亮瞎”,不少事故也由此而来。7月23日晚,深圳交警上路查处“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短短两个小时就有112名车主被罚,每人罚300元、扣1分。

  7月23日20时至22时,交警上路在全市范围开查滥用远光灯。记者来到位于金田路—福华一路的查处点,看到正有交警在现场查处过往车辆。没过多久,一辆蓝色小车打着远光灯来到了查车路段,直到交警走近了,该车的两个大灯还依然亮着。

  面对交警的询问,司机还一脸懵:“我做错什么了?是我灯坏了吗?”此时,坐在副驾驶的朋友发现了问题所在,赶紧提醒道:“开了远光灯啊!”司机这才反应过来,赶紧将远光灯关掉。

  滥用远光灯有哪些影响?交警表示,滥用远光灯不仅影响自己的安全,还会影响对面的车辆。首先,开启远光灯,会让对向来车误判乱开远光灯汽车的车速和距离,易引发事故。其次,夜晚会车时,远光灯会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瞬间致盲,使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再次,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对向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易误操作。不恰当使用远光灯不仅危害巨大,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交警部门的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