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快递站点内查获一批打包好的假香烟。 警方供图▲警方在快递站点内查获一批打包好的假香烟。 警方供图

  深圳晚报讯(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胡泽瑜 温小龙)8月15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获悉,光明警方近日联合区烟草局,共同侦破了一起销售假烟案,现场抓获3名涉案嫌疑人,缴获“芙蓉王”“南京”等品牌的假烟共计2200余条,涉案价值30万余元。

  今年7月,光明警方接到区烟草局提供的线索:辖区存在兜售假烟的犯罪活动,请求公安机关共同查缉打击。接到线索后,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跟进侦查。经过十多天的走访摸排,结合视频研判,一辆贴有快递标志的面包车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该面包车经常深夜出现在光明辖区,有3名男子会快速从车内搬运货箱给临街商铺。视频显示,3人虽然行动迅速,但不时会左顾右盼,十分可疑。

  专案组随即从车上的快递标志入手,顺藤摸瓜锁定了该快递门店的具体位置,并确定了作案车辆。7月27日,专案组驱车经过5个多小时的蹲守,最终在龙岗坂田将3名正在装货的嫌疑人全部抓获,现场查获包装完好的各类品牌的假烟2200多条。

  经审讯,嫌疑人周某、蒲某、于某均对其涉嫌销售假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嫌疑人周某是快递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今年5月,一名自称“芋头”的人员联系周某,要求其帮助运输假烟进行销售,每箱获利100元。

  想着深夜兼职利润可观,周某很快便答应了“芋头”的委托。为了提高效率,周某安排手下员工蒲某和于某负责收货、打包和运输工作,蒲某和于某每人每箱可获得25元的“好处费”。明知是运送假烟,但高额的利益让蒲某和于某选择了铤而走险,按照“芋头”提供的地址,帮助老板周某通过这种“蚂蚁搬家式”的运输,将假烟运送至全国各地进行分销。

  民警调查还发现,这名自称“芋头”的上线具有丰富的反侦察经验,平常都是用不同的手机号码和周某单线联系,每次交易都是现金支付,甚至留给周某的信息都是无用的假信息。

  目前,嫌疑人周某、蒲某和于某3人均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缴获的假烟已移交光明烟草局作进一步处理,对上线“芋头”,光明警方也正在进一步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