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4 日,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深圳海关所属罗湖海关在此前查获旅客携带入境的 9 株疑似珊瑚为珊瑚虫纲石珊瑚目珊瑚,属濒危物种。

  罗湖海关关员通过自主挑查,发现一位入境旅客手上携有的塑料袋略显沉重,打开发现塑料袋内装满了水,水中泡着几株珊瑚。这些珊瑚个体较小,灰白色,形态呈枝丛状,共 9 株,重 1.12 千克。

  珊瑚虫纲石珊瑚目珊瑚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 II 中,属濒危物种。海关提醒,在我国,除持有允许进出口的证明书外,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欧秋玲 汪兰辉 责任编辑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