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凝心聚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出实效。(资料图片)全区凝心聚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出实效。(资料图片)

  扫黑恶,保平安。今年是光明区开局之年,也是光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一段时间以来,全区凝心聚力、立足实际,科学谋划、精心部署,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出实效。近日,光明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套路贷”团伙,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近4500万元,刑拘15人,取得挂牌整治“开门红”,当前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雷霆出击

  一举捣毁“套路贷”

  “‘套路贷’不是贷,是新型涉黑恶犯罪。”据该专案主侦民警之一冯警官介绍,这个案件的由来,里面还有个小故事。今年年初,他的一个朋友跟他“吐槽”一件怪事:有人借贷十几万元,竟因为这个,一下子房子、车、工厂啥都没有了。“老刑侦”冯警官立即察觉到事情的不对,他让朋友带上事主过来分局聊一聊。

  经过与事主一番详谈,冯警官愈发肯定了自己的判断:事主落入了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套路贷”。原来,在2016年末,事主陈先生急着给工厂员工发工资,便想到了生活里经常看到的能快速借贷的“金融服务公司”。当时,陈先生借款16万元,去掉“头息”后到手仅13.5万元。但让陈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短短的1年时间,自己的欠款越来越多,最终欠下了300余万元的巨额债务。与此同时,名下的房产也被过户到他人名下,自己的汽车和位于惠州的工厂也被借贷公司的陈某强行霸占。

  冯警官立即让陈先生报警。根据陈先生的讲述,办案民警通过进一步核查后判断,陈先生遭遇的是典型的“套路贷”。陈先生所说的“金融服务公司”及陈某、钟某、张某等人很可能形成了有组织地利用“套路贷”实施违法犯罪的恶势力团伙,光明公安分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揭秘套路

  “涉黑恶”绝不姑息

  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取证,警方基本摸清了该“套路贷”团伙的组织架构和作案手法,以陈先生为例,冯警官向记者详细剖析了该团伙的“套路”。原来,陈先生第一次借款的数额不大,却有着苛刻的还款条件和高额的违约利息。每次到了还款日期,他都没办法正常还钱,不是还款账号不对就是无法联系还款人,一旦不愿意赔付“违约金”,便会有社会人员来工厂捣乱、辱骂、威胁。

  与此同时,陈先生还被以“行规”为由被迫签下多份空白合同,这让他之后深陷更多的“套路”。就在陈先生无力偿还债务时,该团伙成员丁某主动接近他,并“好心”介绍了第二家“金融服务公司”。在借新还旧中,该团伙通过陈先生之前签订的空白合同,伪造银行流水和借款合

同,借款18万元,到手仅15.5万元,在银行流水和借款合同中却标注25万元,凭空增加了债务,让陈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逐步垒高债务。

  随后,该团伙成员陈某、钟某等人又打起陈先生的房子的主意。陈先生被迫通过该团伙公司借款“赎楼”,再用房屋偿还债务,但在刚“赎楼”成功后,立刻遭遇违约诉讼,这些都是在陈先生并不知情的空白合同中约定的。最终,陈先生的房子过户到团伙成员姐姐名下,同时仍欠300余万元的巨额债务。在确认陈先生无力还款后,该团伙以欠款入股为名,强占了陈先生位于惠州的家具厂。

  “该团伙还通过言语威胁、暴力恐吓等手段进行逼债。”据该案另一位主侦民警隋警官介绍,该团伙为了将上述的陈先生一家赶出工厂,曾殴打不愿意搬出的陈先生父亲等亲人,口头威胁陈先生及其家人安全。

  5月11日凌晨时分,专案组多线出击,在湖南、中山、惠州、深圳等地对该“套路贷”专案进行第一轮收网行动,刑拘15人,现场扣押一大批物证。

  铁腕打击

  为群众伸张正义

  据了解,该案件涉及十几家银行,100多个银行账号,涉及海量银行流水,工作量巨大。专案组白天跑银行调材料,晚上梳理分析资金流向,全月无休。“文字表述会把人看晕。”为了让资金的来龙去脉一目了然,他们针对每一位受害人的描述都制作出一张资金走向图。虽然辛苦,但案子破了之后,听到受害人说“感觉看到了希望”时,他们非常开心,认为所有的辛苦都值得。

  据光明公安分局扫黑办工作人员介绍,涉及到公安方面的扫黑除恶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线索核查,担负了全区线索核查的责任,另一部分是专案打击。经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共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400余次,受理上级交办、群众来电来访来邮、各单位摸排报送线索共计108条。“很多时候,群众举报的线索,是经济纠纷而不是涉黑恶线索。”针对这种情况,公安部门会建议群众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群众提供的线索中,有很多“陈年旧案”,有的甚至是几十年前的事情,无法提供证据。有些时候举报人也不够配合,举报完就算完事,回访人员再联系也不再搭理,这些情况给线索核查工作带来更高难度。

  “归根结底,群众的满意度是衡量我们工作质量的标准。让他们安居乐业、不再畏惧,就是我们工作的意义所在。”一名光明公安分局扫黑办工作人员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区产生的氛围以及一批涉恶案件的侦破,有效挤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他说,虽然扫黑除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强度大,但很多时候,尤其在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时候,可以感受到群众的真诚、感谢,这让人心中倍感温暖,也更有动力投入到接下来的工作中。

  套路贷如何坑人?

  作案目标

  通常选择急需资金周转的小老板、想超前消费的大学生或者是输急眼的赌徒等。

  1

  包装好骗你

  披着“无需抵押、手续简便、即时到账”等华丽外衣。

  实则签订“阴阳合同”、伪造“银行流水”。

  对外以公司模式运营。

  实则所有借贷行为均以不法分子个人名义和被害人签署协议。

  2

  就是“让你违约”

  还款方式通常为现金还款,还款日期精确到某月某日几时几分。

  该还钱时,不法分子使用短信不回、电话不接、“玩失踪”等手段让你找不到人还钱,从而构成合同违约,需要赔违约金。

  3

  扮演“假好人”

  待被害人还不起虚高贷款,“套路贷”公司忽悠被害人再去另外一个公司借贷还贷,再重复签订“阴阳合同”和伪造“银行流水”,通过“转单平账”的手段让被害人的债务短期内几何式倍增。

  4

  不断恐吓、纠缠

  犯罪团伙以各种手段追讨虚高债务,既有暴力、胁迫手段,也有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甚至利用虚假诉讼公然恶意讨债,不断向被害人施加压力,直到“榨干油水”。

  5点不同教您识别套路贷

  “套路贷”案件带有民间借贷经济纠纷假象,具有非常强的隐蔽性,虽容易与一般民间借贷相混,但有以下区别:

  一是借款目的不同。

  “套路贷”以“借款”之名,行非法占有之实;后者只是为了获取本金及高额利息。

  二是手段方法不同。

  “套路贷”存在诱骗被害人签订空白、虚假合同,打全款到被害人账户但以现金方式取走多余部分,或单方面制造违约等多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后者属于双方自愿下的民事法律关系。

  三是对不能还款的结果态度不同。

  “套路贷”积极造成不能还款的事实,制造“违约”假象,为下一步违法犯罪奠定基础;后者则不希望发生不能还款的事实,希望借款人能尽快还款以得到本金及利息。

  四是侵犯客体不同。

  “套路贷”侵犯被害人人身权、财产权、破坏公共秩序,甚至妨害司法秩序、挑战司法权威;后者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五是法律后果不同。

  “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的本金及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后者的借款行为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规定的利息约定无效。

  来源:宝安日报

  通讯员:杨曦  张书霞 张立涛 何文业

  责任编辑:吴紫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