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一块猪肉也能引起纠纷?这还真不是段子,而是“五一”小长假发生在深圳市坪山区的真实事件。

  5月6日,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坪山区马峦派出所调解室于5月2日上午,接到一宗在聚龙山片区全家福超市内发生的纠纷。随后,坪山区司法局派驻派出所调解员迅速介入了解情况。

  经调查,5月2日上午8点左右,50多岁的郑某在聚龙山全家福超市把猪肉藏在购物菜篮下面,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郑某称这块肉不是在该超市购买的。但猪肉包装的袋子上印有超市标签,猪肉统计与库存有出入,监控也记录下郑某整个盗窃行为。

  证据确凿下,郑某却坚决不承认偷猪肉,双方僵持不下。考虑到郑某年纪较大,调解员建议民警联系郑某家属到调解室协助处理。郑某女儿到调解室了解情况后,表示愿意配合,通过调解处理这件事情。超市方面表示按照超市管理规定“偷一罚百”,郑某应该按照猪肉价格的百倍赔偿,为自己偷盗行为负责。郑某不能接受,并认为自己没有做错。郑某女儿表示,母亲确实是有爱贪小便宜的毛病,自己愿意替母亲赔偿。

  在调解员与超市沟通后,超市方面同意在赔偿数额上让步,但希望郑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按照“偷一罚十”进行赔偿。

  调解员向郑某详细讲解了偷拿超市猪肉,虽然价值不高但也属于盗窃行为,让郑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郑某女儿表示愿意替母亲赔偿超市200元,超市方面表示接受,双方达成和解。

  超市方面表示,类似偷盗行为时有发生,有的人通过各种方式隐瞒逃避,超市也没有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而这次调解为处理这类行为提供了一个途径,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坪山区司法局要求派驻各派出所的调解员及时梳理典型案例,化解纠纷的同时,广泛告知,起到普法宣传的积极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贡献人民调解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