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光明区玉塘街道的某新能源公司内发生了一宗小型火灾,幸好公司上下均有着丰富的消防处置知识,及时扑灭了明火,未导致更严重的火灾后果。而纵火的,竟然是公司的一名男员工。

  4月23日上午11时30分许,市民吴先生向光明公安分局玉塘派出所报警:有员工在公司仓库内点燃酒精纵火导致火灾,同时在车间打砸,目前火源已经被全部扑灭,纵火员工也被公司暂时控制,希望民警前来处理。光明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到了现场处置。

红圈内该名男子正在打砸工作车间红圈内该名男子正在打砸工作车间

  民警现场看到,仓库的明火已经被全部扑灭,烧焦的货物散发出阵阵焦臭味。而纵火的男员工也被临时控制在休息室内。

  经现场讯问,男员工何某(34岁)对自己故意实施纵火、打砸车间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民警调查了解到,何某今年的4月初入职该公司担任保安职务。虽新晋入职,但何某的工作态度却让公司恼火不已,不到半个月,何某就多次在上班期间玩手机被公司经理发现。在反复提醒、教育无果的情况下,认为何某无法胜任工作,公司决定将何某辞退,并表示会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火情发生后员工自发组织救火火情发生后员工自发组织救火

  何某却非常不满,认为“上班玩手机”只是正常情况,公司将自己辞退过分严厉。在收到辞退的通知后,何某怒不可遏,在下楼途经公司仓库时,将公司用于擦拭的工业酒精泼向仓库货物,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仓库内的货物。放火后的何某还不解气,来到车间进行打砸。

  就在何某疯狂发泄时,公司的仓库管理人员迅速发现了火情,并及时通知员工们进行扑灭抢救,在火势进一步扩大之前将明火扑灭。民警现场统计,过火面积超过2平方米,初步预计的经济损失超过10万余元。

  民警还在现场了解到,何某纵火的货物为工业电池,该电池在被淋湿后容易释放多种易燃气体。幸好仓库管理员及时发现,公司职工均定期接受消防培训,才及时、有效的处置了火情,避免了更严重事故的发生。

  目前,何某也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核实、侦办中。

  读创编辑曾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