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交综

  记者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获悉,12月16日零时起,广东将全面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超限超载等车辆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今年12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广东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目前,全省913个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都已经完成入口称重检测系统的建设和调试工作。

  自12月16日起,广东省所有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处将对货车进行称重检测,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合法装载的货车,准予驶入高速公路;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同时,未经检测或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的货运车辆也“禁入”高速。

  为了加强超限超载打击,广东将全面建成实施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与执法联动管理机制,在入口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将被引导至规定地点由交通、公安部门联合依法严格处理。对恶意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广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构建的全省治超网络系统,通过综合采集货车出场(厂)的称重数据、非现场执法检测点的检测数据以及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系统的称重数据,并利用货车的GPS行车轨迹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信息数据,对接原有的运政信息管理系统和执法信息系统,形成“数据大脑”。

  通过“数据大脑”,对超限超载嫌疑车辆进行系统锁定,并推送分析出嫌疑车辆的基本信息、外观尺寸、行驶时间、空间分布规律以及具体行车路线等。“数据大脑”与公安交管部门的“缉查布控系统”和“鹰眼”系统对接共享,为联合实施精准打击提供强有力的数据信息支持。

  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高速公路货车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为1.1%,高速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围绕全省21个地市2.8万公里的普通国省道公路,研究出台全省普通干线公路治超非现场监测点布局规划,初步计划在2023年前建设监测点362个,与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监测点一起,共同构建起全省重点路网治超非现场执法网络。

  [链接]释疑解惑                                                                                                                 

  1。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答:(1)已办理ETC的货车,读取车辆OBU内存卡的最大允许总质量数值作为判定该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

  (2)未办理ETC的货车,如果能当场提供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证明文件上标明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该车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

  (3)如果当场无法提供或无法验证证明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则按照GB1589-2016的规定,按同一轴数限定的最小值作为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作为判定该车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具体见《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2。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处理有怎么样的流程及措施?

  答: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出口均设有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设备),通过交通标志引导,提示货车驶入检测车道检测,检测系统与大件运输许可系统、失信黑名单系统数据对接。

  (1)入口经称重检测提示为合法装载的运输车辆,车道拦杆自动抬杆放行;

  (2)经称重检测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或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车辆,系统拒绝抬杆并发出声光警报提示,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工作人员介入处理;

  (3)经人工核查,货车运输超过规定限值1吨及以上的,工作人员会明确告知司机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并引导货车掉头离开高速公路。超过规定标准1吨以内的,警告放行。对不听劝阻、恶意堵塞、强行冲卡等扰乱检测通行秩序的行为及时报警处理,并保留现场证据和视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