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李佳佳)1月26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公告》,其中写道,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市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一、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及其内部经营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二、违反本公告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欢迎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

  与此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发布《致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一封信》。要求做好如下工作:一、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开办者加强日常管理,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公告,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杜绝市场(场所)内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二、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开办者严格落实执行“1110”等疫情防控相关其他各项工作要求。三、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内部经营者提升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不图一时之利,不采购、销售、存养、贩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四、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内部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保证食品安全。五、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开办者及经营者发现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或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时,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