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与错的选择

  往往就在你的一念之间 ……

  发生交通事故后

  本应立即报警、抢救伤员

  可有些人却偏偏选择错误的路

  逃离现场 ……

  — 案件速递 —

  2018 年 05 月 08 日晚上 20 时 15 分,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龙华街道大浪南路江南百货路段,一辆小车与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骑行者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肇事司机当场驾车逃逸。

  深圳交警经过连夜侦查,于 2 小时后成功抓获嫌疑人李某。

  这是一起交通死亡肇事逃逸案

  难道李某不知逃逸的后果吗

  是什么理由让他落荒而逃?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逃逸者必负全责

  情节严重还将受到交通肇事罪的追究!

  那么目前,李某面临的是

  什么样的处罚呢

  不逃,面临的是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了,面临的是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有一种情况,肇事逃逸的司机因为酒驾,所以选择逃逸。那么,酒驾会比逃逸的罪责更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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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 vs。 逃逸,哪个后果更严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及饮酒后、醉酒或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这么一比,孰轻孰重相信大家心里都有谱了。那么,李某究竟为什么要逃逸呢?让我们跟随蜀黍一探究竟 ……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快速反应,为尽快查明案情,迅速组织警力连夜开展现场勘查,查找固定事故现场痕迹和物证,搜集证据;寻找目击证人,调取周边监控视频,排查可疑车辆,锁定肇事车辆逃跑方向。

  经过多方调查,办案民警掌握到了肇事车辆的停放区域,即观澜西坑新村。于是,办案警力赴西坑新村查找,并在派出所民警和房管员的协助下,在其出租屋内成功抓获交通肇事嫌疑人李某。

  有蜀黍在,你就永远跑不掉!

  经询问肇事嫌疑人李某,其对 5 月 8 日晚上驾驶桂 JNU316 的小型轿车撞倒自行车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 42mg/100ml,属酒后驾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都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可他为何还要这么做?

  如果他没有酒后驾驶

  如果他没有选择肇事逃逸

  或许就没有这起事故

  也没有人因此受伤身亡 ……

  深圳交警将一如既往的对醉驾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醉驾查处“白加黑”、“ 24 小时不间断”的力度,为每个驾驶人的生命负责,为千万个家庭幸福负责。打击醉驾我们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