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据深圳海关透露,今年1月份至4月份,该关隶属皇岗海关在旅检渠道共查获旅客违规携带止咳水(含可待因)案件累计达46宗,共计查获止咳水80千克。

  据皇岗海关透露,涉案当事人大多利用旅检渠道常见的食品纸盒、饮料塑料瓶及洗护用品塑料瓶进行藏匿,将止咳水拆封后,灌入这些纸盒或塑料瓶中,以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据皇岗海关统计,2018年1至4月,该关查获的原封包装的止咳水仅占全部查获止咳水总量的39.9%,而在去年同期查获的止咳水案件中,查获的止咳水几乎全部为原封包装。在一些案例中,甚至还出现了将止咳水通过“注射器”注入饮料盒的作案手法,非常隐蔽,增加了关员的查发难度。

  据一些当事人交代,止咳水大多是在香港本地市场购买。在香港,含可待因等成分的止咳类药物,在注册药剂师在场及在其监督下,无需医生处方即可于药房购买。不法分子可以较为轻易地在香港获取止咳水。

  止咳水的走私价差造成的巨大利润是造成止咳水走私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据皇岗海关了解,香港药房止咳水销售价格约为每支80元人民币左右,而到了内地某些黑市上,售价已被爆炒至每支300元人民币以上。由于在内地通过实体途径购买此类药品难度越来越大,一些不法分子还用起了“网络手段”,通过从香港走私止咳水入境后进行网络违法销售的方法,赚取违法所得。

  海关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和糖浆剂,俗称“止咳水”)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走私含可待因止咳水属涉毒犯罪。广大旅客如确因治疗疾病需要携带止咳水,须出示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等,经海关审查后,可携带单张处方用量以内的药品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