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专业部门鉴定,深圳海关所属深圳邮局海关此前在进口邮件中查获的鹿角均为梅花鹿鹿角。海关依法扣留了这批鹿角,目前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5 月 30 日,深圳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进口邮件进行查验时,其中一票申报品名为 “ 树脂工艺品 ” 的进境邮件 X 光机检图像呈鹿角状,引起关员的警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关员进行开箱查验,发现邮件内物品实际为鹿角,经清点共计 85 支,重 10.36 千克。后经鉴定,85 支鹿角均为梅花鹿鹿角。

  深圳海关提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梅花鹿列为我国一级保护动物,并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5 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进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颜翔 责任编辑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