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爆料称,地铁14号线坪山昂鹅车辆段施工方强占某企业承包用于种植花卉和绿化苗木的菜地,损毁绿化苗木且拒不赔偿。

  据悉,该菜篮子工程用地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村昂鹅,承租方是深圳市万年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据其负责人钟焕达称,该地块租约2020年10月到期,去年11月起,在没有任何部门通知征拆并谈妥赔偿前提下,施工方3次强行毁林占地。

地块上的苗木已被损毁地块上的苗木已被损毁

  承租方称三次占地损失近2000万元

  据钟焕达介绍,2004年,该公司与龙岗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办公室签订了《菜地承租合同》,承租坑梓沙田村昂鹅菜地66.8亩地,用于种植花卉和绿化苗木,租期自2004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10月1日。

  “合同尚未到期,没想到一夜之间就被施工方摧毁过半,一万多棵苗木被毁坏。”钟焕达称,该地块部分位于14号地铁工程昂鹅车辆段红线范围内,2018年11月24日,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承建方中铁三局第一次采取夜袭方式,将该公司苗木摧毁。

  “事发后我们与中铁三局沟通,希望能够停止占用我们的土地,并赔偿损失,起初他们表示会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解决,没想到后来又两次摧毁苗木。”钟焕达告诉记者,今年,中铁三局超越法定红线,在未经有关部门备案情况下,又进行了两次“夜袭”。

  “三次对苗木基地的破坏都发生在夜间,占地近2万平方米,损失估计达2000多万元,事先都未通知我们,更别说经过我们同意了。”钟焕达称,他们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回音,“毁林前后,自始至终都没人来找我商谈赔偿一事”。

  断交租金8年承租方称可随时补交

  记者从钟焕达提供的《菜地承租合同》上看到,该合同确实盖有“深圳龙岗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办公室”的红色印章,签订地点为“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记者还注意到,双方约定,承租地坑梓沙田村昂鹅菜地66.8亩地,并注明为“红线图面积”,并注明“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双方无条件服从,按有关征地政策处理”等条款。

  记者了解到,坪山区原属龙岗区管辖,2009年6月30日成立坪山新区。“2009年坪山新区成立后,我们一直交租至2011年,收租方为‘坪山新区经促局’,打款账号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财政预算科’。2011年中旬,坪山新区突然不再收租了,打款账号也不给。之后确实没再交租,但并不是我不交,而是政府不收。政府要收的话我可以随时补交,并按合同支付滞纳金。”钟焕达说,“当时政府大力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我支持并加入建设,如今政府征地修地铁,我也支持,但不能不理原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不打招呼,也不通知搬迁,趁夜偷袭毁林,事后也不谈赔偿,这不合理不合法。”

交租收据交租收据

  施工方承认占地并超红线施工

  据了解,2018年5月,中铁三局承建了14号线工程(昂鹅车辆段)。对于爆料人反映的事情,中铁三局一位雷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夜间毁林施工的确实是他们的工人,当时在做“清表”工作,“政府给了我们施工的红线图,我们的红线与苗场红线有重叠,在红线范围内我们可以清除上边的障碍物,赔偿是坪山区政府的事情。”

  “在施工期间,我们确实超了红线8000多平方米,是因为项目施工地段落差大,为让泥头车掉头才做出此举。”雷姓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向市里有关部门提交临时占地申请,正在走流程,还没有批复下来。

  相关补偿据说街道办“未报上来”

  3日下午,记者来到坪山区坑梓街道办宣统办,就昂鹅车辆段施工方被万年春公司投诉强占损毁苗木一事提出采访,宣统办负责人表示需要时间去了解。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坪山区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希望相关部门接受采访,对方同样表示待了解后回复。12月5日,上述两部门均回复记者,应该去采访坪山区土地整备局,该局了解情况。

  9日上午,记者来到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该局一负责人称,区土地整备局负责征地补偿政策的制定等,具体补偿地块的确定、征地拆迁谈判等,都是坑梓街道办土地整备中心负责,“通常情况,红线范围内的征地都有补偿,涉及万年春公司所要求的苗木用地补偿,街道办并没有报上来,所以你们还是应该去坑梓街道办了解情况。而红线外的赔偿则由施工方自己负责。”

  该负责人还现场电话联系了坑梓街道办土地整备中心的人员,后者拒绝面见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