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肖晗 通讯员 包宇峰

  记者1月21日从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获悉,春运以来该支队已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1025宗,其中半数以上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相关案件。执法支队提示,目前深圳各客运站点车票充足,希望朋友选择正规、合法的客运大巴出行。如发现非法营运“黑大巴”、无证大巴、巡游出租车议价拒载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28进行投诉举报。

  据了解,春运期间,执法支队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全员上路执法,严查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将“黑大巴”,客运班车不按站点上下客,客运包车不规范经营,以及出租车拒载、议价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排查出的道路客运重点线路、重点车辆、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保障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市场秩序。1月10日-1月20日,执法支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1025宗,其中非法营运案件53宗,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案件529宗,出租车违章案件16宗,治超超重案件273宗,其它案件154宗。

  执法支队宝安大队在沙井洪桥头春运执勤点值班巡查时,查处了一起典型的“黑大巴”案件。13日晚上,执法人员对一辆桂C26***大客车进行例行检查。一名男子慌慌张张地来到执法人员跟前表示: “这车是我的,车上乘客都是我们公司的员工,是到深圳聚餐后回虎门的”。但是,车上乘客却纷纷表示,自己是回广西老家过年的,分别到桂林、柳州等地,已经通过微信支付了220元至280元不等的车费。这是怎么回事?

  经调查,男子承认,自己是虎门一家公司的员工,按照老板要求开车带公司员工到深圳聚餐。返回时,他却打起了车的主意,认为春运乘车人多,可以顺带拉些客人。于是在微信老乡群中发布相关消息。按照计划,他将“帮”老乡邓某捎客到虎门,然后再由邓某找车将乘客转运至广西。随即,执法人员找到邓某了解情况,邓某承认这趟运输行为确实是他安排的。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邓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对其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调查结束后,执法人员根据春运期间卸客转运方案,积极联系辖区客运企业安排了正规客运车辆对车上乘客进行安全转运,确保他们都能平安回家过年!

  执法支队提醒市民,不要贪图方便乘坐“黑大巴”。一方面,“黑大巴”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因为它们大多使用报废车、改装车,车辆技术状况可能不达标;其驾驶员为了多跑快拉,超速与疲劳驾驶等情况极易发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乘坐“黑大巴”也有维权风险。 “黑大巴”为降低成本,一般不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有的“黑大巴”使用假冒票证,或者只收钱不给票,在发生行李财产损失或交通事故等纠纷时,缺乏相应的凭证,乘客维权或者理赔时困难重重;此外,部分“黑大巴”迎合部分市民贪便宜的心理,以明显低于正常市场的车票价引诱乘客上车,行至中途再或涨价、或甩客、或“转包”给其他黑车,乘客如有不满容易遭到辱骂甚至人身威胁,乘坐此类车辆的市民权益较易受损,且维权困难。